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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澄江市首届“美丽澄江”摄影
大赛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驻澄单位、文联各文艺家协会:
为全面、形象反映澄江市近年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辉煌成就,用镜头记录和反映“生命摇篮山水澄江”新形象,将澄江朝气蓬勃、青春靓丽的风采宣传推广到全国各地,让更多的人走进澄江、了解澄江、宣传澄江,进一步提升澄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为广大摄影爱好者提供创作的舞台,丰富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特举办首届“美丽澄江”摄影大赛,特制定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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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美丽澄江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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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办单位
澄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澄江市融媒体中心
承办单位:
澄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摄影家协会
澄江兴隆广告策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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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持媒体
澄江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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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征集主题
全面反映美丽澄江建设、澄江市境内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历史古迹、生态宜居、民族风情、城乡面貌、新农村建设、脱贫攻坚等积极向上的摄影作品。
五、征稿时间
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止(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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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作品评选时间
作品于2021年7月中旬进行评选。专业组邀请玉溪市、澄江市摄影协会专业摄影师进行评选。手机组评选为网上投票与评委投票两部分组成,参与作品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在《掌上澄江》微信公众号或《灵动仙湖》APP开通专题,接受广大群众投票,评选结果按照网友投票占40%、评委评分占60%进行汇总,最终将根据评分排序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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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奖项设置及经费支持
奖项设置分专业组和手机组
专业组:
一等奖作品1幅,奖金8000元;
二等奖作品2幅,奖金各4000元;
三等奖作品3幅,奖金各2000元;
优秀奖30幅,奖金各400元;
入选奖作品70幅,奖金各200元。
手机组:
一等奖作品1幅,奖金1000元;
二等奖作品2幅,奖金各500元;
三等奖作品3幅,奖金各300元;
优秀奖30幅,奖金各100元。
获等级奖以上的作者不得重复获取等级奖,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并由获奖者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并由获奖者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提供申报缴纳凭据到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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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cjrmtzx 163.com
联系电话:0877—6815166
后期可关注《掌上澄江》微信公众号在专题页面浏览摄影作品和比赛结果。
九、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彩色、黑白均可,但必须取材于澄江市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每人最多可投作品5件,投稿作品风格不限,单幅或组照均可,单张作品1张为1件,组照作品1组为1件,每组限6张,并标注文件名顺序,并将所有投稿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里进行投稿。投稿作品必须于2017年1月1日以后创作,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
2.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且须未在其他比赛中有获奖项或者许可他人在先使用。同时,参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评审后如被检举的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赛制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之奖项不再替补。如已领取奖项者,主办方有权追回原奖项。
3.投稿作品文件标注:作品标题+作者姓名+作者电话+拍摄时间、地点。
4.投稿作品要求,专业组:投稿作品为jpg格式,照片大小不小于5M。手机组:投稿作品为jpg格式,照片大小不小于2M以内。两个组别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允许凭空PS臆想内容以及任何改变原画面内容的更改,不得以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5.参赛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6.任何人发现本次大赛参赛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大赛主办方联系。主办方任何时候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或发现投稿作品违反第4条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7因参赛照片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等情形使主办方遭受损失的,主办方有权要求上传照片者(即参赛者)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8.入选所有作品由主办单位科学进行管理使用,统一存档澄江市委宣传部资料影视库,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在与本赛事的相关活动中公布和免费使用参赛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主办和承办单位有权对获奖及入选作品进行复制、画册制作、宣传制作、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及用于各类宣传中,并不再支付稿酬。主办和承办方在使用过程中会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决定是否标注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主办和承办方不得对照片进行售卖及其他商业用途。
9.参赛作品必须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视角独特、富有感染力,有较高的欣赏性和艺术性。所有参赛者上传的照片和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以及道德标准之内容,一经发现,主办方将不予上传并有权提交相关部门处理;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所有,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凡投稿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赛制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赛制约束。
澄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澄江市融媒体中心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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