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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提升清花湾旅游区的影响力和美誉度,衡阳县将举办2021年衡阳县“遇见˙清花湾”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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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题
遇见˙清花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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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2021年1月23日-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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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对象
无地域限制,组织或个人均可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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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衡阳县清花湾乡村振兴示范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承办单位:衡阳县文旅广体局、衡阳县文联、西渡镇人民政府
执行单位:衡阳县摄影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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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要求
(一)作品必须围绕清花湾旅游区创作,展现清花湾秀美的自然风光、丰富的人文内涵、独特的民俗风情、和谐的宜居环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等元素。要求构思新颖、感染力强、体现独特视角和表现力,内容健康向上。
(二)数码相机、手机创作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题材风格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作品、组图均可,组图视为一幅作品,限8张以内。
(三)投稿作品采用网络投稿,必须为JPEG或GIF格式,单张图片不少于2M,边长不少于4000像素。
(四)作品应符合纪实类要求,仅限于裁剪、曝光度、明暗度和色彩饱和度调整,不得采用PS等电脑技术对画面主体进行增减合成,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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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方式
来稿发至征文邮箱hyxlyj001 163.com,以“作品名称+作者+手机号”为文件名,请注明具体拍摄地点、时间,附1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联系人:欧俊,电话:13657476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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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1年4月10日24时截稿(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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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办法
由主办方邀请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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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设置
作品分单反摄影作品、手机作品二大类,并分别设立奖项。
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各1000元;优胜奖3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奖金含税,税费由获奖作者自行缴纳)。
对获奖及优秀作品结集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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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一)投稿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且未公开发表过。如有抄袭盗用或者与他人作品产生著作权、肖像权纠纷等情况,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资格,所有引发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入选优秀、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归活动主办方。主办方除根据本次活动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及颁发证书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费用。
(三)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的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公告的所有条款。
(四)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投稿人自留底稿。
(五)本次大赛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主、承办方。
衡阳县清花湾乡村振兴示范片
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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