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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杯”摄影大赛“灵峪双河·秋景”入围作品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生动记录第五师双河市城市建设成就和精美宜居景色,宣传推介师市。师市党委宣传部、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疆双河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举办了“城建杯”“灵峪双河”摄影大赛。第一单元“灵峪双河·秋景”于2020年11月15日完成作品征集,共收到应征作品200余幅,主办单位聘请兵团文联摄影家协会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了评选,评出了10幅入围作品,现予以公布。
01
双河月夜——姚萍摄
02
双河之光——戴荣富摄
03
年轻的城市——郭丽霞摄
04
棉海——周宝岳摄
05
我到双河来看花——周宝岳摄
06
晨曦——宋长军摄
07
如意琴声——宋长军摄
08
恋恋风尘——詹永江摄
09
格桑花开——马瑛摄
10
秋韵——汪铁锁摄
“灵峪双河·冬韵”
摄影作品征集开始啦~
小伙伴们快来参加吧
“城建杯”“灵峪双河”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兵团党委七届八次、九次全会、师市党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充分展示第五师双河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以产城融合为重要支撑,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充分展示第五师双河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精细化管理,将“绿色、田园、精美、宜居、乐业”理念融入城市建设全过程,以绿为底色,城区绿化全面升级,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2%,实现了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绿。为生动记录第五师双河市城市建设成就和精美宜居景色,以影像独特的力量宣传推介五师双河市,第五师双河市党委宣传部、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疆双河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举办“城建杯”“灵峪双河”摄影大赛。
一、大赛主题
以“灵峪双河·秋景”“灵峪双河·冬韵”“灵峪双河·春色”“灵峪双河·夏趣”四大主题分别征稿。
二、作品内容
每一季应征作品紧扣时令特点,拍摄五师双河市市域内,特别是中心城区的独特景色和城市建设者积极向上的工作状态、精神风貌,以山水、花木、街区、道路、主题景观等抒发情感,表现真善美。充分利用摄影技术,表现手法新颖多样,具有强烈的思想表现力、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
三、征集时间
(一)“灵峪双河·秋景”截稿时间:2020年11月15日;
(二)“灵峪双河·冬韵”截稿时间:2021年3月15日;
(三)“灵峪双河·春色”截稿时间:2021年6月15日;
(四)“灵峪双河·夏趣”截稿时间:2021年9月15日。
四、征集范围
博州、第五师双河市范围内广大摄影爱好者。
五、奖项设置
大赛以季为单元,每个单元组织评委对应征作品进行评比,评出10幅(组)入围作品(在媒体上进行公布)。四个单元作品征集全部结束后,对入围的40幅(组)作品进行统一评奖,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入围奖24名。届时举办颁奖仪式,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奖金。并根据大赛实际,由主办、联办单位共同策划相关活动,扩大大赛的影响力。
六、征稿要求
1.参赛作品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由投稿者负责。参赛者应保证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2.参赛作品投稿后即被视为已明确同意主办方拥有作品的使用权,所有获奖作品在支付奖金后,主办方可以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展示、出版、广告、网站等方面,不再另付稿酬。
投稿邮箱:dwsxcb 126.com。
4.此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属于主办方。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大赛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第五师双河市党委宣传部
第五师双河市文学艺术联合会
第五师双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疆双河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7日
编辑|王涵
审核|何其标
信息来源;https://www.sohu.com/a/436836732_120057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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