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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二届“最美校园”摄影大赛即将截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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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9 14:51: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美校园”摄影大赛

  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彰显特色校园文化,表现广大师生饱满的精神面貌,丰富师生文化生活,特举办山东省第二届“最美校园”摄影大赛。

  一、大赛主题

  此次主题为“我眼中的美丽校园”,作品以风景、人物、静物等方式表现。尤其欢迎表现师生精神风貌的作品。

  二、参赛对象

  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和学生。其他摄影爱好者亦可参赛。

  三、作品要求

  1.作品要客观真实,积极向上,突出思想性、艺术性、时代性,反映广大师生的饱满精神面貌和学校、幼儿园的美丽景象。

  2.参赛作品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不得抄袭,如有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3.作品拍摄工具不限,相机、手机均可。

  4.彩色、黑白作品均可,以JPG格式电子源文件上传,单张作品上传最大不超过10M。

  5.在对照片的后期处理中,可以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调整,对画面可适度剪裁;彩色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含单色)。不接受经电脑特技合成制作的照片。

  6.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四、奖项设置

  征稿结束后,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统一评选。按教师组、学生组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学生组评选时,将充分考虑不同学段学生的差异。同时欢迎学校、幼儿园集体组织参赛(作品需要作者分别上传),对成绩优异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获奖名单将在山东教育新闻网(www.sdjyxww.com)和山东教育社官网(www.sdjys.org)发布。部分获奖作品将在《山东教育》杂志上刊登。

  五、截稿时间

  2020年11月20日。

  六、作品使用声明

  1.对于参赛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作品在《山东教育》杂志第一次使用时将署作者姓名、发放稿酬,以后使用不再支付报酬。参赛人投稿时不特别声明,将视为同意本条规则。

  2.参赛者应对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参赛者还应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七、参赛方式

  1.参赛者按本人身份选择参赛组别。

  2.参赛环节全部在网上平台进行,不接受邮寄作品。

  3.单幅作品每人限投3张,分别上传;组照作品每次最多上传8张。不接受公开发表过的作品。

  4.参赛者须正确填写作品标题,本人姓名、学校(单位)、通信地址及手机号码。

  5.投稿方式:

  方式一:登陆“山东教育新闻网”(www.sdjyxww.com)首页,点击“山东省第二届‘最美校园’摄影大奖赛参赛入口”进入投稿页面,按要求填写投稿信息。

  方式二:关注“山东教育社”或“山东教育新闻网”微信公众号,在下方菜单栏“活动”中点击“摄影大赛投稿”进入移动端投稿页面,按提示填写投稿信息。

  扫码关注“山东教育社”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山东教育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山东教育社

  《山东教育》编辑部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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