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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美丽兴宁乡村和美”摄影作品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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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8 14:26: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20年是“美丽兴宁”乡村建设活动收官之年,为以优美、生动、形象的图片充分展示近两年来兴宁区开展“美丽兴宁”乡村建设活动所取得的显著成就,共享乡村建设成果,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人士支持、参与乡村建设活动的热情,由兴宁区文旅局主办、兴宁区图书馆承办2020“美丽兴宁,乡村和美”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面向城区范围公开征集摄影作品。

  一

  征稿主题

  以“美丽兴宁乡村和美”为主题,围绕文明村镇、公共文化、平安乡村创建等方面工作的成果征集摄影作品。例如村内开展集体文化活动场景,村屯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关爱留守儿童、妇女、老人,邻里和睦、守望相助、乡村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等,全面反映城区人民在实现幸福乡村建设上取得的丰硕成果,以及涌现出的新气象、新人物、新事件。

  二

  组织单位

  主办:南宁市兴宁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承办:南宁市兴宁区图书馆

  三

  截稿时间

  截至2020年11月30日

  (以收到作品的邮件时间为准)

  四

  征稿要求

  1.投稿作品必须是2019年1月1日以来(新旧对比照片除外)在兴宁区范围内拍摄的原创作品,作品内容必须符合主题,与主题不符的作品不予参评;

  2.投稿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对使用拍摄器材不限,每人限投单幅作品5幅,不收组照(新旧对比照片除外)以及近期在区市举办的相关摄影比赛中的获奖作品;

  3.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谢绝使用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作品(仅可以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不能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电脑技术处理);

  4.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肖像权;投稿作品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全部责任;

  5.所有获奖摄影作品,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均有权在本单位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和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报酬;

  6.凡作品入选通知后,作品作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原始电子文件,逾期视为弃权;

  7.主办单位对此次征稿启事拥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征集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五

  投稿方式

  1.本次活动只接受网络投稿;

  2.投稿作品为jpg格式,5MB以上。每幅作品投稿时均需以“作者姓名+作品标题+联系电话”的方式重命名。(如:张三《和美》138xxxxxxxx)。投稿格式不规范视为无效投稿;

  六

  奖项设置

  1.一等奖2名,奖励1000元购书券及颁发获奖证书;

  2.二等奖3名,奖励800元购书券及颁发获奖证书;

  3.三等奖5名,奖励500元购书券及颁发获奖证书;

  4.优秀奖30名,奖励200元购书券及颁发获奖证书;

  同一作者获等级奖不超过一幅。

  来源:兴宁区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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