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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奋斗·我建功”全省职工手机摄影大赛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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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6 14:53: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金林区旅游风光鉴赏

  为全面展现全省各级工会围绕“造就一支宏大的新型产业工人大军,当好主人翁、建功新龙江”全省工会工作主线,组织产业工人积极参与“五个百万”全省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投身龙江建设的火热场面,热情讴歌新时期产业工人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生动诠释劳动的美丽与劳动的价值,省总工会决定举办“我奋斗·我建功”全省职工手机摄影大赛。

  活动详情

  一、活动时间

  (一)拍摄上传照片时间

  2020年10月9日-11月15日。

  (二)网络投票时间

  2020年11月16日-11月30日。

  二、活动参与对象

  全省职工(含“八大群体”劳动者)。

  三、作品类型

  作品分为纪实类和艺术类两种类型。

  四、作品内容

  把发生在职工身边创业奋斗的点滴时刻、精彩瞬间、火热现场拍成摄影作品,打造龙江产业工人大军劳动竞赛宣传品牌。

  参与方式

  步骤一:进入“黑龙江工会”微信公众号或龙工之家app,点击菜单栏目“摄影大赛”,进入活动页面;

  黑龙江工会

  龙工之家

  步骤二:登录后填写个人信息、单位信息、作品信息等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作品。

  作品要求

  (一)所有作品需以JPG格式提交,单幅、组照(两张以上、五张以内,组委会有权在组照内选取使用)均可。

  (二)所有作品应积极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新时代昂扬的精神面貌,讴歌时代主旋律。

  (三)作品要求内容真实、形象生动,摄影艺术感强,富有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鼓励新作。

  (四)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原图等技术处理。参赛作品应保留原始信息。

  (五)本次活动采用实名制,请勿用笔名。凡发现参赛摄影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该作品的参赛和获奖资格。

  (六)投稿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原作者自行解决,活动组织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活动规则

  (一)在作品上传阶段,每位参赛者每个组别限提交1个作品,内容不得重复。

  (二)网络投票阶段启动后,职工可对喜欢的作品进行投票,每个手机号每天对同一作品只能投票一次,但可投票不多于10个作品。

  (三)进入活动作品详情页,可分享作品至微信群、微信好友和微信朋友圈,邀请朋友投票。个人参赛作品得票数和排名始终置顶显示。

  评奖方式

  (一)活动结束后,根据作品得票数,结合专业评审,评选出本次活动获奖名单,按照作品类别分别评选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50名、优秀奖若干名。

  (二)本次网络摄影大赛,将采取对各地市、产业工会发动组织情况进行实时数据统计排行,对于组织发动覆盖广泛、职工参与积极性高、投稿数量多、质量好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其他说明

  (一)本次活动投票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请勿恶意刷票,一经发现,活动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所有作品必须符合本活动要求,凡参与活动则视为认同并遵守本活动各项要求;

  (三)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原创者所有,活动组织方享有作品的使用权,拥有对所有参与活动的作品进行展示、报道和宣传的权利。作品版权、肖像权、名誉权及人格权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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