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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奋进中的栖霞”摄影大赛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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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8 15:08: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为展示栖霞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领域的新发展、新成就,展现栖霞人创新创业、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栖霞区委宣传部、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区融媒体中心共同主办“奋进中的栖霞”主题摄影大赛活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并借此机会组建一支优秀的城市摄影队伍。

  ○赛程安排

  01作品征集(即日起至11月15日)参赛作品收集和初审(详见征稿细则)。

  02线上投票(11月17—12月6日)在栖霞视点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入围作品展示和线上投票。

  03评选公示(12月8日)专家评审分数与线上投票数相加,综合得出最终成绩,在栖霞视点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奖项公示。

  04摄影作品展暨城市摄影队聘书颁发仪式(预计12月中旬)。

  ○奖项设置

  航拍组:

  一等奖3名

  证书和奖金(2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7名

  证书和奖金(1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10名

  证书和奖金(500元人民币)

  非航拍组:

  一等奖3名

  证书和奖金(2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7名

  证书和奖金(1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10名

  证书和奖金(500元人民币)

  优秀奖(包含航拍组和非航拍组)共20名,颁发证书

  *获奖作品将有机会在官方媒体、区域地标建筑外立面及围挡、区属商业综合体大屏进行署名展示。

  *优秀摄影师可签约进入栖霞城市摄影队并参与定期采风和重大活动拍摄,共同见证栖霞发展变化。

  ○征稿细则

  1.面向社会征稿,投稿作品需展现栖霞区近两年以来在经济发展、创新创业、社会人文、平安建设、美丽乡村等方面的新发展、新面貌、新成就。作品应积极向上,弘扬正能量。摄影作品分航拍类、非航拍类两组投递。航拍类参赛照片必须为航拍器拍摄,否则不予评选。

  2.投稿者应实名投稿,保证自己是参赛作品的著作权人,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着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报送作品中不得含有涉及庸俗、暴力、宗教禁忌和法律禁止的内容。

  3.投稿照片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超过6幅)不限,提交作品为JPEG格式,且使用单反或者航拍器拍摄。文件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文件量10MB及以上。照片需保留RAW格式及其原始信息,主办方根据实际情况查阅原始文件,参评者需积极配合。对于违规送评或不能提供原始照片信息的参评照片,将视其为无效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4.照片仅可进行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度调整和构图裁剪,不能用电脑进行合成、添加和大幅度改变色彩(黑白照片除外)等技术处理。

  ○参赛方式

  参赛作品通过邮箱发送至

  1228460251 qq.com

  投递时请标明作品题目、注明航拍/非航拍、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和简要说明,每张(组)附100-200字说明。

  ○其他事项

  所有报名作品,主办方拥有永久无偿使用权,并有权对获奖作品用于展出、刊登或非赢利性的宣传,署名权归作者本人。

  本次大赛未尽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本次大赛规则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联系电话:025-85562621

  编辑:金冉

  编审:严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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