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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提高公安队伍的文化素养和文化品位,营造良好的警营文化艺术氛围,现举办第一届“柳叶警魂”摄影比赛活动。用光影留住柳叶公安最让人感动的瞬间,用心发现柳叶湖的美丽。
一、活动主题
以“柳叶·公安·印象”为主题,倡导内容贴近柳叶湖,贴近柳叶公安,宣传柳叶公安精神。
二、时间安排
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9月31日。
三、参赛对象
广大摄影爱好者。
四、参赛作品内容
反映柳叶公安民警工作、生活、柳叶湖风土人情为创作对象,主题突出,格调高雅,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
五、参赛报名
在2016年6月1日之前,摄影爱好者通过关注柳叶公安微信,在柳叶公安微信平台报名,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并将作品以邮寄方式送至分局参赛。
六、参赛作品形式
摄影作品:10寸样片,彩色、黑白片不限,组照不超过8张,除对照片进行适当大小裁剪、明暗调整外,不得进行后期其它加工,入选后将另行通知报送原文件电子稿(文件大小在3M以上)。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七、作品评审
本次比赛请常德摄影名家组成评审小组。为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第一轮由特邀评委评分,选出前50%的参赛作品进入第二轮。第二轮采用微信投票,请参赛爱好者关注柳叶公安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投票数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奖名单将在常德日报进行公示。
八、奖项设置
摄影(分为纪实、风光两类)
一等奖:3名, 二等奖:5名, 三等奖:8名, 获奖作品为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获奖作品将装裱后存放于柳叶湖公安分局。对优秀作品汇编成集,并向省、市媒体推介发表。
九、其他要求
1、作品须为参赛者原创,不需装裱;所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2、主办方有权在相关宣传、展览等活动中使用本次比赛获奖作品,非经营性媒体发表的稿酬不另付;对有稿酬支付的媒体,除媒体支付稿酬外,分局给予同等额的奖励费用。
3、任何违反参赛条件的作品(包括侵犯知识产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将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励,其法律责任由参赛提供作品者自行负责。
4、投稿作品须填写内容包含:拍摄时间、地点、简介等作品相关信息,组照须标明作品顺序。没有注明相关信息的作品不参加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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