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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乡约武汉我眼中的美丽乡村”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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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8 14: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照《2020武汉乡村文化旅游节总体活动方案》,为鼓励市民游客和摄影爱好者走进乡村,通过摄影和短视频的表现方式,参与和展现武汉美丽乡村风光和丰富多彩的乡村文化旅游活动,定于2020年8月至10月期间举办“乡约武汉我眼中的美丽乡村”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黄陂、新洲、东西湖、蔡甸、江夏、武汉经开区和东湖风景区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市群艺馆及相关区文化馆、武汉市摄影家协会及相关区摄协

  二、活动细则

  (一)参与范围。凡摄影家,摄影、摄像记者、摄影、摄像从业人员、摄影、摄像爱好者及市民均可参赛。

  (二)使用设备。使用相机、摄像机、手机所创作的摄影、短视频作品均可参赛。

  (三)技术限制。彩色、黑白不限,提倡创新。允许对投稿作品进行对比度、亮度和色彩的调整,不接受合成(接片除外)或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的作品参赛。

  (四)作品要求。摄影作品内容应为武汉美丽乡村风光和乡村文化旅游活动等。摄影作品每位投稿人限投(送)10幅(组),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为4-6幅,为jpg格式,文件像素大小控制在3MB-5MB以内;短视频每位投稿人限投(送)10件,单件时长为1—3分钟,为MP4格式(不压缩,像素比例为高清1920X1080),可以有配乐,不得含有水印和来源信息(如作者姓名、标题等)。每幅(组或件)作品投稿文件名应以标题—姓名—拍摄地点一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组照在标题后加序编号),并附简短说明。

  三、投稿方式

  (一)登录武汉群众文化云(www.whqy.cn),在摄影大赛投稿专区上传作品或投入武汉市摄影家协会邮箱3038473429 qq.com,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举办单位保证不公开和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联系人:曾蓉;武汉市群众艺术馆,电话:82782899

  李沂阳:武汉市摄影家协会,电话:82635650(二)

  截稿时间:2020年10月10日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采取评奖方式进行,为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和收藏费。

  (一)摄影作品(100幅)。设金奖3幅(组),收藏费各3000元;银奖7幅(组),收藏费各2000元;铜奖作品15幅(组),收藏费各1000元;优秀作品25幅,收藏费各800元;入选作品50幅(组),收藏费各500元。

  (二)短视频作品(20件)。设金奖10件,收藏费各3000元;银奖10件,收藏费各1000元。

  五、作品推介

  本次征集活动入围作品将纳入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宣传资料库,择优通过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官微、抖音官方号以及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Facebook、Twitter、Youtube等海外账号发布。

  六、活动说明

  (一)参赛作者应实名投稿。

  (二)参赛作者应保证其为所投稿作品的实际作者,参赛作者还应保证其所投稿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三)凡在本次大赛中入选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在与本次大赛相关的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出版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支付报酬。如用于产品广告或其它商业性广告必须经作者同意后方可使用。

  (四)本次大赛入选结果将在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

  (五)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摄影、短视频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入选资格。主办方将根据其违规的情节,给予取消参评及入选资格。

  (六)凡参赛作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凡不符合规定者,将被取消参评资格。举办方对本次大赛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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