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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我的市民文化季”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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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6 15:00: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庆祝青墩·2020海安市民文化季隆重举行,提升海安优质文化水平、记录市民文化季活动期间的精彩瞬间,留下美好的见证,特举办本次摄影比赛。

  一、主办单位:

  海安市委宣传部

  海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海安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海安市文化艺术中心

  海安市摄影家协会

  二、摄影主题:

  限以青墩·2020海安市民文化季设置的各项活动为本次摄影比赛主题。

  活动日期:8月18日-10月31日(详情见活动附件)。

  三、作品要求:

  1、摄影作品必须紧扣比赛主题,健康向上;拍摄器材、形式、风格不限,但要求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2、作者除可对作品进行简单调整及适度裁剪等后期处理外,不得使用电脑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原有元素等。

  3、参赛作品相机类不得小于3m像素;手机类不得小于1m像素,所有照片必须保留原有信息,以备复核。

  4、参赛选手每人投稿不超过10件;经过初评每人不得超过5件。

  5、所有参赛作品均为本人原创,一经出现权责纠纷,取消参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6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200元

  五、参赛人员:摄影家协会会员及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六、投稿邮箱:122734547 qq.com(投稿时,请按报名表格填写与作品原件一并提交)

  七、联系人:景墨馨电话:188 6272 7821

  八、截止日期:2020年11月10日

  九、评审日期:2020年11月20日

  十、评审方式:网络评审投票(40%)+专家现场评审(60%)

  附则:

  1.获奖作品,原稿底片或影像原始档之著作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公开展示及刊登杂志、网页、编印各类书刊、编印摄影专辑等权利,不另给酬,若有产生著作权或肖像权纠纷,作者自行负责。

  2.参赛作品必须本人作品,如发现作品规格及题材不符、弄虚作假、替代者不得参加比赛,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件。

  3.凡参赛者,视同遵守本启事的各项规定,如明未尽事宜,主办单位随时补充解释。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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