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75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500元 泸州市风景园林管理局关于“故乡老树 我的乡愁”古树摄影征稿通告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9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9224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6-13 16:07: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贯彻落实2019年11月28日通过的《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不断增强全社会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弘扬生态文化,建设美丽泸州,共享美好生活;也为了给更多市民提供一个接触和了解古树名木的机会,进而激发大家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和热情,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决定在全市(四县三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泸州市·古树名木摄影活动。现将征集启事通告如下:
附件:泸州市古树名木摄影征稿启事
泸州市风景园林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
                         故乡老树 我的乡愁
——泸州市古树名木摄影征稿启事
为贯彻落实2019年11月28日通过的《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不断增强全社会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弘扬生态文化,建设美丽泸州,共享美好生活;也为了给更多市民提供一个接触和了解古树名木的机会,进而激发大家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和热情,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决定在全市(四县三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泸州市·古树名木摄影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泸州市风景园林管理局

    承办:泸州市园林绿化科研中心

    协办:泸州市民俗摄影家协会

二、主题及征集范围

    (一)主题:“故乡老树,我的乡愁”。作品要能够通过展示我市古树名木形态、人文、历史,激发全市人民的家乡情结,体味得到乡愁。

    (二)征集范围:

1、大赛以全市范围树龄在100年以上、稀有、珍贵的树木或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和纪念意义的古树名木为摄影题材,包括古树群落。

2、古树名木图片一律为高清数码照片,作品须标注树种名称、生长地点,并附上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图片能体现古树名木的特色,包括全貌、花果、枝、冠、根部等。

3、文字资料:用100字左右简介每株古树名木的名称、树龄、分布地点、树形景观、养护情况以及与树有关的文化、传说等内容。

    (三)征集对象:

    广大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各区县住建部门和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本行业人员参赛。

三、活动安排

    (一)征稿时间

2020年6月10日起至11月30日止(以承办方收到稿件时间为准)

(二)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评出60件优秀作品,每件优秀作品稿酬500元。

   (三)评审

    2020年12 月由主办方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并颁奖。四、作品要求及征集规则

    (一)作品要求

    1、作品规格:不小于4M的JPG格式图片。文件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标题—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地点”。另附+文档“文字资料”。
   2、为鼓励新作,投稿作品仅限于此活动期间创作的摄影作品,须取材于泸州市境内的古树名木。

    3、彩色、黑白不限,组照、对比照、360度全景作品(组照——同一地点树种)按单幅作品参赛。参赛作品相机、手机不限,谢绝经过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做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

    4、每人选送作品一共不得超过10幅,组照每组按1幅计算,组照每组为6-12幅(按顺序编号)。
  5、确定作品入选后,主办方将联系作者调取原始数据电子档照片,若作者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入展。
    (二)截稿时间及投寄邮箱:

作品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开始征稿,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投稿作品请打包【压缩包命名格式为:故乡老树+作者姓名】发至邮箱236619868@qq.com(咨询电话:15228254383)。

    (三)作品处置及责权

    1、主办方将统一调取入选作品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举办展览,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胶片拍摄者请提供扫描件)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对于所有作品,主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公益宣传、行业刊物、媒体报道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3、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4、本次大赛不提倡共同创作,参赛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保证作品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导致相关纠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5、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约定。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纠纷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主办方保留对本次大展的最终解释权。

                            泸州市风景园林管理局
                            泸州市园林绿化科研中心
                            泸州市民俗摄影家协会
2020年6月10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