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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宗旨为贯彻落实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埔县开展“美丽梅州·美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深入展示我县开展“美丽梅州·美好家园”城乡环境大提升行动成果,记录行动精彩瞬间和城乡环境喜人变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两美”行动的舆论氛围,树立大埔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生态县”良好形象,现公开征集2020年“美丽大埔·美好家园”主题摄影作品,欢迎广大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踊跃投稿。二、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大埔县开展“美丽梅州•美好家 园”三年行动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中共大埔县委宣传部 大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承办单位:梅州市摄影家协会 三、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9月20日四、稿酬本次活动共征集80幅优秀作品,其中:一类收藏品1幅,每幅奖金人民币3000元;二类收藏品5幅,每幅奖金人民币2000元;三类收藏品12幅,每幅奖金人民币1000元;入选作品62幅,每幅奖金人民币300元。入选作品均颁发证书,个人所得税由作者自付。五、投稿须知1、各地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数量不限。2、同一作者的入选作品数量不限,一、二、三类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3、作品必须是2019年1月以来在大埔境内拍摄的以大埔开展“美丽梅州·美好家园”行动取得喜人成效为主题内容的摄影作品,要求反映大埔山水秀美、市容环境整洁、市民素质良好等具有大埔“两美”行动成效元素的作品均可参赛。4、要求立意鲜明、场景真实、视觉突出、内容生动、摄影语言丰富、图像品质优异,单幅、组照、黑白、彩色不限。允许一定程度的后期处理,包括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当的后期处理,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含单色)。5、主办方有权将所有入选作品的图片及文字说明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其公益广告、宣传、展览及文化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6、拒绝合成作品,投稿者须保证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涉及的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活动提醒投稿者审慎注意著作权中其他相关法律规定。7、参加过其他摄影大赛的获奖作品不得重复投稿。8、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有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六、投稿方式投稿方式:本次征集只收电子稿件,图片文件格式为jpg,长边1000像素以上,投稿时填写好作品表(见附件),可对上送作品配上原创的诗歌或有意境的小短句等。凡不按规格投稿者,视为自动放弃投稿资格,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稿。凡因提交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投稿资格。投稿地址:梅州市摄影家协会;联系人:宋志锋;手机:13823889170;邮箱:2214926257@qq.com。
附件: | | | 作品配字 | | 摄影时间 | | 拍摄地点 | | 作者姓名 | | 联系电话 | | 邮箱 |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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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埔县委宣传部
大埔县开展“美丽梅州·美好家园”
三年行动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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