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60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5000元 汕尾税务第一届摄影大赛火热征稿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8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8671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4-27 15:21: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宣传税收理念,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在今年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之际,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汕尾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以“税收现代化之路·税月光影”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摄影大赛。活动旨在以摄影这一艺术形式,反映近年来汕尾税务机关在税收现代化之路上的发展历程,通过汕尾税务机关落实各类减税降费政策的举措,对经济建设以及社会生活的作用和影响,重现税收事业的发展历程,让更多人关注税收、了解税收、支持税收。
一、摄影大赛组织单位
主办: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承办:汕尾市摄影家协会
二、摄影大赛主题:税收现代化之路·税月光影
参赛者围绕“税收现代化之路·税月光影”主题,从以下几方面内容进行创作:
(一)宣传汕尾税务机关在疫情期间,通过“减税费 优服务”推动企业“助复产 促发展”的情况。如落实疫情期间出台的各类税费优惠政策、运用“广东税务产业链智联平台”、“非接触式”办税等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二)宣传汕尾税务机关推动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情况。如深化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等政策助推企业转型升级。
(三)宣传汕尾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放管服”、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办税服务效率,为纳税人和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
(四)宣传汕尾税务机关推进依法治税,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打击涉税违法行为,规范税收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税收环境,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五)宣传汕尾税收事业的发展历程、征管服务的巨大变化,多元化勾勒出税收现代化之路。
(六)税收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通过摄影作品,体现“税收让城乡更美丽”的汕尾新风貌和新变化。
三、参赛对象
各界摄影人士。
四、参赛作品要求
(一)每人参赛作品单幅、组照均可,其中组照限于4至8张。参赛作品应提供真实的文字说明,包含拍摄时间、地点、人物、 事件描述。组照除总说明外,还应提供每幅作品的说明。
(二)参赛作品要求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构思巧妙、角度新颖,紧扣税收本质和宣传主题,能够体现摄影艺术特点,有较强的感染力、思想性、艺术性和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三)参赛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等技术处理,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四)参赛作品仅收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箱投稿。要求为JPG、JPE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最长边不超过1200像素,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1M(作品入选后请再提供高精度电子文件)。电子邮件名为“税收现代化之路·税月光影摄影大赛+作者名称”;上传附件文件名为“作品标题+作者姓名”;电子邮件正文内容包括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参赛者均需提供真实姓名,谢绝网名、匿名参与。
(五)获奖作品公告前,参赛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始文件(单张大小不低于5M的JPG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不能提供原始文件的,将取消获奖资格。投稿作品恕不退还。
(六)参赛作品应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请勿一稿多投。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所摄,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发现入选作品系冒名、抄袭、拷贝、仿冒及与事实相违背,经查属实即取消参赛资格,参赛者如有任何相关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七)手机摄影作品也可以参加比赛,送稿要求与上相同,但单张相片像素不低于4M。
(八)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作品,均视为不能参加评选处理。
(九)所有投稿的参赛作品在专家进行作品评选前,主办方有权上传至“汕尾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事前展示。
(十)主办方拥有所有参赛作品使用权,有权将征集的作品以复制、放映、展览、展示、出版、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不再另支付作者稿酬。
(十一)凡参赛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参赛作品要求内所有规定。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参加本次比赛获奖者可作为加入汕尾市摄影家会员资格之一。
五、评选、奖励办法
活动征集时间结束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认真评选,并对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本次比赛设立奖项: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及荣誉证书一本;
二等奖3名,每名奖金2500元及荣誉证书一本;
三等奖6名,每名奖金1250元及荣誉证书一本;
优秀奖40名,每名奖金400元及荣誉证书一本;
凡参赛人员均可获得精美小礼品一份。
注:以上奖金数额为税前金额,奖金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承担,并由承办方代扣代缴。
六、作品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6月1日截稿。获奖作品在6月中旬通过汕尾市税务局及汕尾市摄影家协会的公众号平台公布。
七、投稿联系方式

陈友谊 手机:13828917498  邮箱:573069333@qq.com
王   贵 手机:13828917398  邮箱:351462093@qq.com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