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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关于举办“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柳州” 法治摄影征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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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3 07:53: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22-7-29 05:53 编辑

   为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展示“七五”普法以来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决定于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期间,举办“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柳州”法治摄影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柳州   
二、参赛范围
全市各单位及摄影爱好者、市民均可提交作品参加征集活动。
三、作品内容要求
(一)作品积极反映我市及本单位、本辖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市委的部署,推进科学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全面推进柳州法治建设的动态、成效及展现出来的精神面貌。
(二)反映各单位及社会各界学习宪法、宣传宪法,引导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事件和人物。
(三)反映各单位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禁毒防艾、民族团结、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反腐倡廉等法治宣传活动及扫黑除恶、依法治理、打击违法犯罪的场景。
(四)反映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基础建设的进展和成果,反映基层法治文化活动、市民利用法治文化阵地进行学法的场景。
(五)其他能反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讴歌公平正义、鞭挞违法乱纪,弘扬法治精神的摄影作品。
四、作品形式要求
(一)地域及时间要求:作品需拍摄于柳州辖区范围内,为“七五”普法以来(2016年1月1日至今)所拍。
(二)格式要求:只收格式为“JPEG(jpg)”电子版,要有足够的清晰度。
(三)艺术要求:作品真实,富有艺术性和感染力;作品彩色、黑白不限,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副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组照按一幅作品参评。
(四)版本要求:参赛作品需为作者原创,参赛者要对提交参赛的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专有权利;作品获奖及主办方兑现奖励后,主办方即享有作品的使用权和展出权,作者继续享有署名权。
五、参赛办法
参赛者请于11月20日前,将参赛作品以“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电话+单位”命名,并发送到邮箱:lcpf2829970@163.com。或访问“龙城普法”微信公众号,通过在聊天对话框发送图片及“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电话+单位”的方式报名参赛。如需对图片进行说明,可另附100字以内说明,并随作品一并报送。
获奖作品将在“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中展出。
六、奖励办法
设一等奖1名,奖励1000元;二等3名,各奖800元;三等奖5名,各奖500元,优秀奖30名,各奖200元。各奖项均颁发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本次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是我市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暨第四届法治文化节系列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展现我市“七五”普法以来的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成果及精神面貌的重要载体,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动员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征集活动。
    (二)各县区至少报送20幅作品,各单位至少选送5幅作品参赛,企业和个人以独立方式自愿参赛。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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