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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石浦渔港风情”全省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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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 07:46: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石浦是浙江省首批旅游风情小镇之一,也是列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录中唯一的古渔镇。石浦人世世代代以海为生、豪爽热情奔放。无论你生在石浦、游在石浦,我们内心总能被这座小镇的美丽、宁谧,亦或是深厚的渔港风情所吸引。
优美的风景、浓厚的风情需要我们去挖掘。为更好展示宣传石浦的自然风光、人文历史、民俗风情,特举办2018“石浦渔港风情”全省摄影比赛,活动由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宁波市摄影家协会、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象山县石浦渔港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主办,象山县摄影家协会承办。现向全社会征集优秀摄影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作品内容
展现具有石浦渔港本地特色的自然风景、建筑风貌、节会风俗、特产丰物、人物风采、餐饮风味等。(石浦渔港风情概况参考链接:领略石浦渔港风情,这些地方你去过了吗?)
征集时间
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奖项设置
设置入选奖80件,奖金各500元。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获奖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会员和宁波市摄影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注意事项
1.本次投稿作品有效拍摄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起,须拍摄于石浦港区域范围内的自然与人文风景等作品,黑白、彩色、单幅、组照(不超8张)不限。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2.投稿方式:本比赛只接受电子影像文件稿件,参评者需登陆象山县摄影家协会官网(www.xsphoto.cn
3.投稿者应由本人创作,保证其所投的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保证不侵犯第三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所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与主办方无关。
4.评选结束后,获奖者必须在获奖名单公布后的5天内提交获奖作品含原始信息的JPEG格式的电子文档,图像大小应在6MB以上。发送至规定的邮箱,文件请注明:“石浦渔港风情”摄影赛+作品名+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届时未提交者即视其为弃权,取消其入选资格。
5.举办方有权将获奖作品用于各类宣传、展览、海报、以及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石浦渔港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的宣传与推介、制作画册等、并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6.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与资格。
石浦渔港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65977051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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