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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 “茂名水果”相片有奖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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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7 07:50: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茂名水果照片征集启事茂名市是广东省的农业大市,农业GDP占全省十分之一多,其中水果年产量位居全省第一,享有“中国荔乡”、“全国水果第一市”和“化橘红之乡”等众多美誉。为了更好地记录茂名水果产业的发展历程,反映茂名极具特色的水果文化,提高茂名水果的知名度,打造“茂名水果”文化宣传品牌,推动“茂名水果”形象走出茂名,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现公开征集“茂名水果”摄影照片。
一、参选对象
全国各地摄影家和广大摄影爱好者
二、征集数量及奖励

总征集数量为100幅(组)
入选的照片每幅(组照当一幅处理)奖励300元
颁发入选证书
三、作品要求

(一)征集作品以茂名市各地种植的荔枝、龙眼、香蕉、黄皮、芒果、番石榴等特色水果的照片,以荔枝、龙眼为主。

(二)作品一律接受数码图像文件,文件格式为 JPG(JPEG)或RAW文件格式(单张作品数据量不得小于5M);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只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微调,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技术处理)。

(三)作品要画面简洁美观,能反映茂名水果的特色、果树与自然环境,水果与人文活动,果树细节特征等。可以是单张,也可以是组照,组照每组不超过8幅。

(四)每位参选者投送作品不能超过10幅(组照当一幅处理)。

(五)所有参选作品要求同时附上文档,内容包括:作品标题,水果名称,拍摄时间、地点,水果故事或说明(不超过300字)、作者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六)参选者要确保其作品必须为本人完全原创,拥有完整著作权、版权,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一旦产生有关法律纠纷,参选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七)活动组织机构有权使用全部入选作品,入选者姓名、肖像以及入选作品被用于网站、展览、印刷物、宣传广告、公布、展示、颁布、改编(包括用于改编后的二次著作物)等各种公益宣传活动,均不另付稿酬。

(八)在主办方管理及使用的网站上,有可能修改入选作品整体或部分区域颜色(包含色调的改变);此外,在制作图片展或宣传册时,也可能会对入选作品进行部分修改。入选作者须认可上情况发生,并且不再主张任何权利。

(九)经核实入选作品如有涉及篡改、伪造、冒用他人作品等违规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并追回奖金和证书。
四、作品评选
  作品截稿后,主办单位将邀请摄影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及时公布入选结果并通知作者。
 五、投稿方式
(一)截稿时间:2018年11月15日止。
(二)照片电子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mmsgxp201808@163.com
(三)联系电话:0668—2913829 联系人:许小姐
茂名市水果局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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