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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丽水交通“美丽公交”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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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1 17:48: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城市公共交通是实现城乡现代化的主要标志,更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近年来,在丽水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公交系统本着“公交优先,公交优秀”的经营理念,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改善服务设施,为市民提供更便捷、更安全、更舒适的出行环境。为更好地展示公交人默默奉献,服务为民的精神风貌、以及他们对卓越品质的不懈追求等方面的正面形象,特举办丽水交通“美丽公交”摄影大赛,现面向广大摄影爱好者征稿,具体事宜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丽水市国有资产委员会
协办单位:丽水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丽水市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丽水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丽水市摄影家协会交通分会
二、征集主题
      作品以展示丽水市全市范围内公交服务群众出行、展示公交驾乘人员优质文明服务、展示公交从业人员为保障公交正常运营默默的付出等方面的形象。所有作品内容必须健康和谐、积极向上,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
三、征集时间
      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24:00止。
四、征稿细则

      1、投稿作品形式、风格不限,相机、手机拍摄不限。单幅、组照、彩色、黑白均可(组照指以多幅照片阐释一个主题,每组数量限4~8幅)。 作品已在以往摄影大赛中获奖的不得参评本次摄影大赛。

    2、参赛者将参赛作品发送至邮箱:3097684963@qq.com,作品请命名为“作品名称+姓名+联系方式”格式。收稿时间截止于2019年3月31日。

      3、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为jpg格式原图发送。

      4、作品须以尊重客观真实为原则,在不改变环境要素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后期调整,可以适当调整色彩饱和度,但不能改变拍摄现实原貌,拒绝电脑特技制作、合成的作品参赛。如不符合要求作品参赛,经核实后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资格或获奖资格。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涉及相关权益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自行承担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6、主办方将从比赛发布之日起到评选前的征稿期间,分阶段在参赛平台投稿作品中选择部分优秀作品,提供给本次活动宣传合作单位进行展示传播,但不另外支付稿酬。

      7、所有入选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用于展览、复制、发行、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并不另行支付报酬。

      8、本次大展不收报名费。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9、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五、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名;

                  二等奖5名,奖金1000元/名;

                  三等奖10名,奖金500元/名;

                  优秀奖30名,奖金3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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