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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2018泰顺全域旅游摄影作品展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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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0 07:40: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推进泰顺旅游主业化的持续发展,贯彻落实“生态立县、旅游兴县”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全面展示泰顺全域旅游新景区、新乡村、新民宿,展示泰顺旅游发展新成果,特举办2018泰顺全域旅游摄影作品展。面向全国征集,热忱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全域旅游摄影作品展征集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旅游信息中心
                    泰顺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协办单位:温州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泰顺县摄影家协会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征集范围
参赛作品主题:展示泰顺境内全域旅游风采的自然风光、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特色住宿、民俗节庆、特色美食等精彩内容,以及泰顺旅游活动如:亲子旅游、研学旅游、自驾旅游、户外运动、体育竞技、农业观光、文化休闲等不同主题的旅游宣传照片。
奖项设置及稿酬
1、入展佳作奖作品20幅,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2、入展优秀奖作品80件,稿酬各人民币500元。
以上均发荣誉证书,可按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之规定入会申请条件之一。

评选规则
(一)应征照片必须为作者本人拍摄的原创作品,作品必须保持真实性,谢绝合成等电脑创意,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裁剪等适度调整。   
(二)应征照片拍摄风格不限,要求彩色照片,谢绝手机摄影作品。
(三)应征照片数量不限,投稿邮箱:908761524@qq.com437645183@qq.com,投稿图片单幅、组照皆可,组照(4-6幅),图片大小要求2M以上,组照合成一张投稿。应征作者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应征作品需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和拍摄地点等。
(四)应征用户除网名外必须补填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不符合细则要求、拍摄主题范围以外及作者联系方式不详的作品,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
(五)应征照片要求2017年以后拍摄的新作,作品必须创作拍摄于泰顺境内。
(六)入选作品由组织单位统一调原数据文件。
(七)不符合征集启事规定的照片主办方将取消参选资格。
评选方法
由主办方、承办方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
其他事项
应征照片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版权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由投稿者负责。所有参赛作品,主办方有权在新闻报道、宣传推广、旅游推介、出版印刷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联系方式
泰顺县风景旅游局市场开发科: 0577-67591795
泰顺县摄影家协会李永在:1380681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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