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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美和田·金秋胡杨”
摄影大赛
征稿开始啦!!!
摄影大赛组织形式
(一)活动范围
大漠胡杨体验节期间到景区参加摄影活动的单位、个人,均可参加。
(二)活动形式
面向社会征集以“大美和田·金秋胡杨”为主题,表现和田大漠胡杨景区美丽的生态、自然风光的原创摄影作品,评选出获奖作品和优秀作品,在和田地区及其他专业旅游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发布展出。
(三)活动时间
2018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
(四)主办机构
1、组委会
负责本次摄影展的组织实施工作。组委会成员如下:
主办单位:和田市旅游局、和田地区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和田市大漠湖杨生态景区
2、评审委员会
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负责参展作品的评选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以上单位、机构以及特邀著名摄影家组成。
评奖
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证书1本、奖金2000元;
二等奖5名,证书1本、奖金1500元;
三等奖10名,证书1本、奖金1000元;
评奖流程
1、组委会在报名选送的作品中选出符合要求的作品100幅(组),编号后报评审组进行评审。参选作品一律隐藏姓名单位信息,以编号形式参加评选,至评选结果审定后方可按照作品编号对照作品目录确定获奖人名单。
2、评审委员会初选作品50幅(组),进行展出。
3、从50幅(组)作品中,选出最终获奖作品。
4、公布评选结果。
作品要求
作品征集
1、以个人名义投稿。
2、投稿、报送作品以电子文件形式,统一格式发送至指定收件电子邮箱。文件及报送格式不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不予参加评选。
4、参赛作者每人投稿作品数量最多不超过30幅(组)。
5、黑白照片不单独评奖。
作品主题
凡在本次大漠胡杨体验节期间在景区拍摄的、思想健康、紧扣本次活动主题,表现和田大漠胡杨景区美景的作品,如自然风光、人物、民俗、动植物等,不限题材均可投稿。
作品标准
1、入展和入选作品必须为原创、无版权争议、无侵权作品。否则取消评选资格。
2、可以使用数码相机、胶卷相机、手机等摄影器材,可使用航拍。
3、本次摄影展为记录类摄影展,作品不限风格,单幅、组照不限。
4、报送作品为JPEG格式电子文件,单幅图像文件大小不低于2MB。
5、允许对作品进行合理适度的后期技术处理,允许技术处理的范围包括图像的曝光度、亮度、对比度,色阶、饱和度、锐度及根据构图需要进行的剪裁,不允许使用Photoshop或其他工具软件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图像的合成、分解、涂改、重组等,否则取消评选资格。
报送稿件
投稿方式
报送稿件统一发送至收件邮箱:2156817010@qq.com
邮件主题为:“大美和田·金秋胡杨”摄影展投稿作品;
作品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图像电子文件名称统一格式为“作品名+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邮件格式范例
邮件主题:“大美和田·金秋胡杨”摄影展投稿作品
发送附件(照片文件):胡杨情-张三-13**********.jpg
时间安排
(一)2018年10月17日,摄影大赛启动;
(二)2018年10月18日—2018年10月20日,作品征集收集;
(三)2018年10月21日,对作品进行初选;
(四)2018年10月22日,展出初选作品;
(四)2018年10月23日,公布获奖作品并颁奖;
其他事项
1、对摄影展进行媒体宣传。
2、摄影展举办当天举行启动仪式,邀请相关政府部门、社会文化团体、媒体等参加嘉宾邀请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进行。
3、由和田地区政府网站、媒体公布入围名单及获奖作品。
4、获奖者荣誉证书及奖金由主办单位发放。
活动声明
1、申报作品必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无版权争议。若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与主办单位无关,并取消参展资格。
2、作者向本次活动投稿,即视为同意主办单位对所投稿作品拥有使用权。主办单位有在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活动及相关宣传品中无偿使用参展作品的权利,作者放弃在上述范围内获取稿酬的权利。
4、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有参展作品均不退还,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请自留底片,投稿逾期不予受理。
5、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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