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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 关于征集“不一样的超山”摄影作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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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8 14:07: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超山位于杭州之北,余杭区境内,海拔260米,因有“超然于皋亭、黄山之处”的优美风光而得名,素有“十里梅海”之称。为了更好的展示、展现超山风景名胜区的秀丽风光,应浙江省摄影家协会要求,现面向全省摄影爱好者征集以“不一样的超山”为主题的摄影作品,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积极投稿。
一、截稿时间
2018年11月10日

二、征集主题

围绕美丽的超山风景名胜区,用手中的相机展示和反映超山的自然风光、自然生态建设、地理地貌和历史变迁。


三、征稿规则

1.    投稿方式:本次征集只接受电子版相机摄影作品投稿。

2.    作品拍摄限围绕“不一样的超山”为主题。

3.    传统、数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投稿,组照限制4-6幅,每人投稿不超过10幅(组)。

4.    作品大小不超过2M,接到入选通知后再发原图。

5.    投稿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6.    投稿邮箱:zjsx@vip.163.com,发送邮件时请注明“不一样的超山”关键字,作品请备注作者姓名、作品标题、联系方式等信息。

7.    入选者由浙江省摄影家协会颁发证书(可作为加入省摄协条件之一)。


四、稿酬设置

本次活动共征集30幅摄影作品,每幅(组)作品300元稿费并颁发证书。


五、特别说明
1.    根据省摄影家协会与超山风景区管委会的合作协议,在超山风景区设“浙江省摄影家协会摄影创作基地”,省会员持会员证可免费进景区拍摄。

2.    投稿作品的作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作品不侵犯他(她)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若发生法律纠纷,均由投稿者本人一力承担承担,并赔偿主、承办单位的一切损失。

3.    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对获奖作品拥有永久使用权,可在展览、画册、书籍、杂志、网络等相关非商业宣传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4.    本次活动主办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陶将、李夏姗  
  0571-87039017、87020617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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