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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关于大美叙州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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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0 07:27: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中共宜宾县委办公室、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县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暨建县2200年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2018〕—52号)要求,决定举办“大美叙州”美术、书法、摄影征集活动,用艺术作品记录、展示叙州区的历史变迁、风土人情和发展变化。

一、活动主题

大美叙州

二、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宜宾市叙州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宜宾市叙州区书法家协会、宜宾市叙州区美术家协会、宜宾市叙州区摄影家协会

三、征稿时间

发文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8日

四、作品要求

(一)美术作品

1.征稿内容。以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暨宜宾县建县2200周年为主题,反映叙州区五张文化名片、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风光、风土人情、历史变迁、发展变化和时代风貌等,要求积极向上,富于思想性、艺术性、时代性。

2.征稿对象。18岁以上美术爱好者。

3.尺幅及相关要求:

中国画6尺以内,一律竖幅,西画长宽不超过120cm。请在作品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注明:县区、单位、姓名、性别、年龄、电话号码、身份证号。

4.收件人:黄元平、徐永兰(叙州区美术家协会)。联系电话:13778916528,15082453396。

(二)书法作品

1.征稿内容。以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暨宜宾县建县2200周年为主题,以书法、篆刻的表现形式,书写有关国运昌盛的历代诗词、楹联、佳句,或者赞美叙州区风土人情的诗词歌赋。也可书写自撰与本主题相关的诗文。

2.征稿对象。18岁以上书法爱好者。

3.尺幅及相关要求:

(1)6尺以内,一律竖幅。书体不限。篆书、篆刻、草书,请附释文。请在作品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注明:县区、单位、姓名、性别、年龄、电话号码、身份证号。

(2)篆刻作品6—8方,附边款2方以上。自作印屏。

(3)此次征集活动不接收硬笔书法作品。

4.收件人:王洪、蔡强(叙州区书法家协会)。联系电话:18608288432,18081383998。

(三)摄影作品

1.作品内容。以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暨宜宾县建县2200周年为主题,以叙州区五张文化名片、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风光、历史变迁、风土人情和发展变化等为主要拍摄元素。

2.作品要求。摄影要客观真实,积极向上,突出思想性、艺术性、时代性。作品须为作者本人原创,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严禁转载、抄袭、套改,不接受经电脑特技合成制作的照片。

3.数量限制。每名摄影者投稿作品数量不超过10幅(投稿照片长边不小于1500像素)。有两幅以上的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每幅作品文件名为:作者+作品标题+拍摄地点。组照要求每组不少于4幅,不超过6幅,每幅作品在标题后注明序号。

4.曾在叙州区(宜宾县)摄影比赛中的获奖作品不在本次征集范围。

5.投稿方式。联系人:王斌,邮箱:245774264@qq.com,电话:13990917900

五、获奖作品奖励

美术、书法、摄影分别设:

1.优秀奖20名,分别奖励1000元/名、800元/名、600元/名;

2.入围奖10名,奖励200元/名。

六、其他事项

1. 获奖作品将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宜宾市叙州区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暨建县2200年活动中集中展出,优秀作品还将汇编入册。

2.同一作者在同一类别中只能有一件作品获奖。

3.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未入围美术作品将于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作者),获奖作品将由主办方统一装裱后展出。

4.主办方有权使用获奖作品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等,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一经参赛将视作同意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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