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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新海沧 新嵩屿”摄影比赛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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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6 07:41: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海沧 新嵩屿”
  摄影比赛征集令
为纪念海沧区嵩屿街道改革开放40周年的辉煌历程,讴歌城乡建设的日新月异,表达对嵩屿美好生活的憧憬,进一步激励嵩屿街道在新时代改革发展的新起点不断开拓创新、务实进取,创造新辉煌,特举办“新海沧•新嵩屿”——海沧区嵩屿街道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摄影大奖赛。江山如有待,盛世入画图。让我们以城市布景,以建设为题,记录嵩屿的变迁印记。现将摄影比赛征稿启事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新海沧•新嵩屿”——海沧区嵩屿街道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摄影大奖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嵩屿街道办事处
承办单位:厦门日报社•城市捷报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0月28日;征稿时间截止后,将组织专家评审并及时公布获奖情况。

四、参赛对象
各专业摄影者和广大摄影爱好者以及在工作一线的全体干部职工。

五、作品主题(拍摄范围)
以《嵩屿之光》、《嵩屿之韵》、《嵩屿之乐》三个篇章为主线,用镜头以不同的视角、不同的手法、从不同的角度来展示嵩屿山、海、岛、湾、城、水、光的独特韵味。
六、作品规格

1.已在市级以上获奖的作品不再参赛。
2.参赛作品需交电子版,规格原则上不小于2M,JPG格式,照片命名为“参赛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名称”。

七、投稿细则

1.作品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891966933@qq.com ,联系电话:小郑 6806705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组照每组不能超6张。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4.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对于所有获奖和入展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5.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八、表彰奖励

摄影作品征集后,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入围奖,并颁发证书和奖金。入围作品将在城市捷报刊登,最多还可能获得三千元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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