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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摄影大赛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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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6 07:45: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22-7-29 11:02 编辑

以来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按照中共天津市委“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活动总体部署,特举办“不忘初心 砥砺前行”——天津市滨海新区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摄影大赛暨成就展。

一、活动名称:

“不忘初心 砥砺前行”——天津市滨海新区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摄影大赛暨成就展。

二、作品主题:

摄影作品应从“历程见证、经济繁荣、科技发达、城市宜居、文化兴盛、社会和谐”等六个方面反映和展示滨海新区改革开放四十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所发生的巨大变化。

三、截稿时间:2018年9月25日

四、展览时间:2018年11月

五、展览及颁奖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美术馆

六、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

tjbhxqsyds@126.com

邮件主题:“姓名+联系电话”

13752206073(于江鹏)
13902106766(雷光霞)

奖项设置

一等奖4件,奖金各5000元人民币,颁发证书;

二等奖8件,奖金各3000元人民币,颁发证书;

三等奖28件,奖金各1000元人民币,颁发证书;

优秀奖160件,奖金各300元人民币,颁发证书;

收藏老照片100件,每件稿酬500元人民币,颁发收藏证书;

*注:

(1)大赛获奖证书可作为申请加入天津市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2)以上均赠送《大赛作品集》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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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征集
☑ 第一部分:征集“不忘初心 砥砺前行”——天津市滨海新区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摄影大赛参赛作品。

☑ 第二部分:征集天津市滨海新区老照片,拍摄时间为1978年至2012年(老照片单独评选,胶片、数码均可。胶片拍摄的照片报送时需转为电子文件)。


征稿规则
☑ 1.参赛作者国籍地域不限,须实名投稿。

☑ 2.投稿作品统一采用电子稿报送,拍摄作品需在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区域内创作,鼓励作者报送同一地点新旧对比照片。


作品报送要求
☑ 第一部分:“不忘初心 砥砺前行”—天津市滨海新区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摄影大赛参赛作品要求:

  1.报送作品的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定为4幅),鼓励新作。

  2.作品除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每件作品除标题外,需有简要说明。

3.报送作品要求jpg格式,长边1200像素。

4.报送作品命名方式统一采用“作者姓名+作品题目+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同时应有“同名”的文字作品说明文件,写明作品的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要点等(100字以内),说明文件用txt或Word文本格式均可。投稿邮件以“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建立文件夹,内含报送作品及文字说明,并以压缩包作为邮件附件报送。


☑ 第二部分:天津市滨海新区老照片征集要求:

1.照片拍摄时间为1978年至2012年。

2.胶片、数码照片均可,只收单幅作品。

3.报送“老照片”征集的作者应建立单独的“老照片”文件夹,文件夹及作品文件命名必须注明“老照片”字样如“老照片+作者姓名+作品题目+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其它报送要求一样,文字说明题目需与作品文件同名。

*注:
(1)同一作品不得重复报送摄影大赛和“老照片”征集,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2)以上2个类别作品初评入围后将用短信或电话通知作者,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高精度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大小jpg格式不小于5M,不能如期提供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特别说明
☑ 1.参展作品须由作者本人原创并拥有完整著作权。参展作品有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 2.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相关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印刷、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及收藏作品,不另付稿酬。

☑ 3.展览不收费,不退稿。

☑ 4.凡报送作品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作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的各项规则约束。

☑ 5.大赛和展览的解释权归主办方。


关于评审
☑ 本次大赛邀请摄影专家担任评委、严格监审制度。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天津市委员会宣传部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宣传部
天津市摄影家协会
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
协办单位:
滨海时报社
天津市滨海新区摄影家协会(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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