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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的家乡”陕西省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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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7 15:30: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河上下”第十届黄河流域九省(区)艺术摄影展览活动,于2016年9月在陕西西安举办。为了办好此次展览,省艺术馆、艺术摄影学会将于2016年5月举办“我的家乡”陕西省摄影作品展,为“大河上下”第十届黄河流域九省(区)艺术摄影展选出优秀的参展作品。现就参展征稿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1、投稿时间:即日起 -2016年4月14日

  2、展览时间:2016年5月23日

  3、展览地点:陕西省图书馆展厅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陕西省文化厅
主办单位:陕西省艺术馆   陕西省艺术摄影协会
承办单位:各市文化(群艺馆)、艺术摄影协会
评    委:由组委会邀请专家组成
三、   征稿要求
1、   参展摄影作品风格、题材不限,主题为反映我市特有的人文地理、历史风貌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崭新变化等各个方面的摄影作品。所投送作品内容紧扣主题,鼓励具有全新创意和独特艺术角度的摄影作品投稿参展,时间须为2014-2016年原创作品。

2、推选摄影作品均需提供电子照片。文件名注明作者基本信息(作者名字、类别\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等);电子照片要求长边不低于2040像素(不小于3M),高质量jpg格式,不得采用添加边框等形式对电子照片进行变相装裱,以便用于影像鉴定及制作展览照片。

  3、参展摄影作品分为a\b两大类别,(报送的作品必须标注a或b类别)。a类为“家乡情”,作品为除去新闻纪实类以外的艺术类图片。b类为“家乡人”作品为纪实类,参展作品要求影像真实反映家乡的人和事。除适度调整色彩亮度外,不得对图像做合成、添加、修改(宽幅作品可拼接合成,但不能对图像添加修改)、过度渲染等加工。

  4、作品以各县(区)为单位统一报送。


请大家在4月14日以前统一报送到户县摄影协会或发送到
协会邮箱:hxsyxh@163.com,由协会统一报送。
作品整理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名为作者姓名和参赛名称!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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