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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特克斯县第二届“我是一颗石榴籽”活动作品征集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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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31 07:52: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22-7-29 12:19 编辑

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
特克斯县第二届“我是一颗石榴籽”活动作品征集大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思想深入人心,根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决策部署和中央网信办关于“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的统一安排,特克斯县委网信办、县“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我是颗石榴籽”作品征集大赛,讲好身边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宣传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局面,持续传播网上正能量。

一、征集内容

“民族团结一家亲”文字故事作品、图片作品;

二、征集时间

2018年7月6日—8月5日

三、报送方式

       作品经本单位推荐审核后统一报送至特克斯县委网信办指定的两个邮箱(邮箱1289209956qq.com、1208302518@qq.com)。由特克斯县委网信办、县“民族团结一家亲”办公室承办县级作品审核、评选,并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报自治区级承办单位。
        联系人:张怀玉、丁蕊
        联系电话:6682599

四、奖项设置

        自治区奖项设置,其中文字类:一等奖2个,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6个,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12个,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20个,奖金各500元。图片类:一等奖5个,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5个,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12个,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30个,奖金各500元。自治州将对第二届“我是一颗石榴籽”大型网络文化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特克斯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克斯县“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届“我是一颗石榴籽”活动参赛作品要求

所有参赛作品须紧紧围绕自治区、州党委、特克斯县委中心工作,内容主要为2017年以来在“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访惠聚”驻村工作,南疆支教、对口援疆等工作中,以及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乡村振兴战略、旅游产业发展等方面反映民族团结进步的典型故事。参赛作品要求统一命名,一律用“作品标题、作品日期、参赛作者或参赛单位、联系方式”格式,如:我们村的故事( 20180418)张某某13112345678。

(一)文字故事作品

1.文字故事须为2017年之后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

2.参赛作品须立场正确、文字流畅、内容丰富、表述准确、引导效果较好。稿件字数不少于800字,不超过2500字。尤其欢迎图文并茂的作品。配图请标注图片说明和图片拍摄者姓名。

3.凡使用少数民族文字的参赛作品,均须由各上报单位翻译为国家通用文字,并附作者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写成的原手稿照片。

4.为便于日后获奖名单公布、获奖证书及奖金发放的联络工作,投稿文末必须标注作者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民族、身份证号、所属单位、手机号码、微信号、邮寄地址等。信息不全的参赛作品一律退回。

(二)图片作品

1.图片须为2017年之后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

2.参赛作品须立场正确、主题鲜明、内容阳光健康,反映正能量,画质清晰。

3.形式包括:原创摄影图片,单张图片或组图均可,以jpg格式提交,保留EXIF信息。单张图片像素不低于2M,组图不超过8张。一个组图视为一件参赛作品,总大小不超过lOM。

4.参赛作品须另附文档,标注标题和图片说明,图片说明须内容完整,包含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说明等基本要素。

5.为便于日后获奖名单公布、获奖证书及奖金发放的联络工作,图片说明文档内同时必须标注作者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民族、身份证号、所属单位、手机号码、微信号、邮寄地址等。信息不全的参赛作品一律退回。

(三)免责声明

1.所有参赛作品须为本人(本单位)原创,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第三方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参赛者在提交作品时,即默认作品版权为参赛者本人所有,并允许主办方(特克斯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克斯县“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本次活动的相关专题、新闻、推广中无偿使用这些作品。所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与作品有关的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参赛者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作品,或是主办方认为有违反公共秩序、社会风气的作品,取消参赛资格。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杈归主办方所有,参加本次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程。凡不符合规程的参赛者和作品将不具备参赛资格。


来源/县网信办
编辑/吐马尔
校对/粟玉玲
责编/郭霞
投稿邮箱:tksxwx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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