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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弘扬慈孝文化 践行敬老爱老”主题征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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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7 07:46: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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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老龄办关于开展“弘扬慈孝文化
践行敬老爱老”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弘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在丽水形成“人人孝敬老人”的良好风尚,推动“慈孝丽水”氛围在我市落地生根, 8月1日起,丽水市老龄办将组织开展“弘扬慈孝文化 践行敬老爱老”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丽水市老龄办
协办单位:处州晚报
二、征文主题
弘扬慈孝文化 践行敬老爱老
三、征文内容
撰写以“敬老爱老”为主题的感人故事、所感所悟,用文字诠释“敬老爱老”的真谛,使市民在阅读中受到启迪,进而转化为传承和践行传统美德的实际行动。
四、征文对象
社会大众
五、时间安排
(一)活动宣传阶段:7月25日——8月10日
(二)作品收集阶段:8月1日 ——9月30日
(三)作品评比阶段:10月1日——10月10日
六、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本人原创、故事真实,弘扬敬老真情,能启发人、感染人、教育人。
(二)字数要求:不少于1000字。
(三)作品体裁:诗歌除外,其它体裁不限。
七、投稿方式
可采用邮寄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
邮寄方式:请将需提交的内容邮寄至丽水市中山街北126号丽水日报报业传媒集团704办公室处州晚报编辑部桑榆情版,在邮寄品外表面注上“敬老爱老征文大赛作品”字样;交稿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5日,以邮件邮戳日期为准。
电子邮件提交:请将需提交的作品内容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C215166610@163.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标明“敬老爱老征文大赛作品”字样。
八、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由专家和相关代表共同担任评委对作品进行现场打分,最终评出获奖作品,并颁发奖金和证书。比赛结果将在《处州晚报》以及处州晚报官方微信公众号、丽水发布等公布,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均刊发在《处州晚报》相关版面。
一等奖:5名  每人奖金2000元;
二等奖:10名  每人奖金1000元;
三等奖:20名  每人奖金500元;
优秀奖:若干名 每人奖金100元。
九、其他事项
(一)作品不得含有反对国家或政府(包括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内容,不得含有种族和宗教及身份歧视,不得诬蔑民族传统文化、泄漏国家或商业机密、侵犯他人隐私、侮辱或诽谤他人人格、歧视残疾人等内容;
(二)本次活动不收取费用,不退稿,请作者保存好作品原始文件;
(三)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和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提交的作品都应为原创作品且注明真实作者和真实出处,作品版权归投稿人所有。所有获奖的作品,主办单位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媒体转载相应内容须事先与原作者和活动主办方联系。

丽水市老龄办
2018年7月24日
关于开展“情牵长寿之乡”主题
征文比赛的通知

各加盟“中国长寿之乡”人民政府、加盟会员:
为讲好长寿之乡故事,传递长寿之乡声音,展现长寿之乡魅力,扩大长寿之乡影响,经研究,联盟决定开展“情牵长寿之乡”主题征文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和要求
(一)征文内容:通过所见、所闻、所悟、所感,反映长寿之乡的历史文化之美、自然生态之美、人居环境之美、人文行为之美、生活幸福之美、绿色发展之美等。
(二)稿件要求: 题目自拟。除诗歌外,体裁不限。字数不超过3000字。保证原创,若发现抄袭,即取消参赛资格。
二、征文时间及投稿方式
(一)征文时间:即日起至10月30日。
(二)投稿方式: 征稿一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联盟秘书处邮箱,邮箱地址:sxlmmsc@163.com,联系电话:0578-2090858;邮件主题请注明“情牵长寿之乡”主题征文字样,写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邮寄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
三、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联盟秘书处、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来稿进行评审。征文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除颁发荣誉证书外,还将分别给予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各3000元、1500元、1000元奖金。
四、其他事项
来稿将择优在长寿之乡绿色发展区域合作联盟网站、“中国寿乡联盟”微信公众号及《长寿探秘》杂志等发布。联盟对所有来稿作品有宣传、使用的权利。来稿作品如涉及著作权或名誉权纠纷,由作者负责。凡参与本次活动的作者视作同意以上约定。
请各长寿之乡做好征文活动宣传发动,积极组

                  长寿之乡绿色发展区域合作联盟秘书处
(丽水中国长寿之乡绿色产业发展联合会代章)
2018年7月3日


2摄影
关于举办缙云县“红色记忆”巡回展摄影作品 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了庆祝中共缙云县委成立九十周年,再现缙云人民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展现缙云丰富的红色资源,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激励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积极投身于缙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繁荣文艺创作,力求多出精品、多出人才,进一步推动缙云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经研究,决定举办缙云县“红色记忆”巡回展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缙云县委组织部
中共缙云县委宣传部
中共缙云县委党史研究室
缙云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缙云县档案局
二、征稿对象
缙云籍摄影家、业余摄影爱好者等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稿范围
庆祝“中共缙云县委成立九十周年”相关摄影作品,作品拍摄时间2018年8月前,以老照片为佳。
四、征稿要求
1、作品归属明确,个人投稿件数不限。
2、作品内容:以重大历史时刻、重要历史事件活动、典型历史人物、重要历史遗址遗迹、典型的建筑为主要题材,反映缙云县委成立以来的经济、政治、生产、生活等发展面貌,再现缙云人民艰苦卓绝奋斗的历程,展现缙云丰富的红色资源。
3、作品形式和规格:老照片作品可原片投稿,电子稿作品不得进行电子修改或拼图制作,邮件发送,一律以jpeg格式,不小于3M。
4、填写信息:原照片作品请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常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稿作品请在文档中备注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常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稿发至邮箱:446291583@qq.com
5、信封及电邮,请注明“红色记忆”巡回展摄影作品字样。
6、投稿地址:缙云县文联办公室(缙云县检察院大楼510室)。   联系人:钭华英15857816718(586718);
徐瑜艺 760170。
7、征稿时间:自征稿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 年8月15日止。
五、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邀请省、市知名摄影家组成评委会,评选工作分初评、终评两个阶段进行。结果经主办单位审核后公布,届时将在全县范围内举办“红色记忆”摄影作品巡回展。
请各乡镇(街道)、县属各单位认真组织、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确保本次征集活动顺利进行。

中共缙云县委组织部     
中共缙云县委宣传部
中共缙云县委党史研究室    
缙云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缙云县档案局
            2018年7月17日
3摄影
“敬老孝老”随手拍作品有奖征集活动,请您来参加

投稿时间:7月9日至8月20日
公布时间:9月20日前及时将获奖作品公布


参与办法
记录并传递发生在身边的敬老爱老事迹、感动瞬间,用随手拍摄记录的相关图片,发送到电子邮箱lsllb@zj60.com(注明“敬老孝老·慈孝丽水”字样)。市老龄办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详情请见丽水老龄网)。所有获奖的敬老孝老随手拍作品,将通过丽水市老龄办网站、微信公众号、丽水信息港等平台向社会发布。

奖项设置
一等奖10个,每个奖励1000元话费;
二等奖20个,每个奖励500元话费;
三等奖40个,每个奖励300元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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