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02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4000元 2018“醉美赤水河谷”主题摄影大赛征稿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8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8644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7-26 07:53: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18-7-26 15:40 编辑

2018“醉美赤水河谷”主题摄影大赛
征!稿!啦!
为提升赤水河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展示赤水河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对外形象;决定于2018年5月至8月举办2018赤水河谷“醉美赤水河谷”主题摄影大赛,诚邀全国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创作投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原创摄影作品。
一、摄影要求
以“醉美赤水河谷”为主题,凡2018年度在赤水河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及赤水市范围内反映旅游资源、自然风光、人文风情、特色产业等方面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赤水市委宣传部、遵义文旅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赤水市对外宣传中心、赤水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习水红城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赤水市摄影家协会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专业评审奖”和“网络评选奖”。
1.专业评审奖由组委会组织专家组评选产生,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一等奖2幅(组)奖金各4000元
二等奖3幅(组)奖金各2500元
三等奖5幅(组)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入展)30幅(组)奖金各500元。
2.网络评选奖由组委会初评出40幅作品在“赤水发布”和“赤水旅游”微信公众号投票,取投票数排名前三名为“最佳人气奖”给予奖励,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第一名,奖金2000元;
第二名,奖金1500元;
第三名,奖金1000元。
四、投稿方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作品应注明名称、拍摄地点、作者姓名以及通联方式,以文件夹压缩包形式投送,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醉美赤水河谷”主题摄影大赛。
投稿邮箱:294191416@qq.com
咨询电话:0851-22861260
五、评奖办法
专业评审奖项由评委会邀请专家进行初选和终选评选出优秀奖和等次获。
网络评选奖项由入围作品参与大众评选投票,按得票数高低选出获奖作品。
六、截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7月27日24:00止
七、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作品须是2018年1月1日以来拍摄的作品,必须取材于赤水河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土城至赤水段)河谷公路沿线及赤水市范围内,照片需命名主题并注明具体拍摄时间、地点,彩色、黑白不限,组照4-8张,谢绝手机照片。每名作者限投4幅(组)以内。
2.作品入围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30M,jpg格式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和获奖资格。
3.2018年7月29日,评委会专家组评审入围作品。
4.2018年7月30日至8月3日,入选作品将在“赤水发布”“赤水旅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和公众投票,评选出“最佳人气奖”作品。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将取消评奖资格。
5.2018年8月4日,专家组评选确认“等次奖”“优秀奖”“最佳人气奖”获奖作品。
6.2018年8月5日,通过“赤水发布”“赤水旅游”微信公众号公布获奖作品。
7.2018年8月17日(七夕节)在赤水游客中心举行颁奖仪式。
8.2018年8月17日至8月19日在赤水游客中心展出。
5.对于获奖作品,主承办单位享有宣传、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的使用权,并不再另外支付稿酬。
6.投稿者应保证所投送的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承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
       2018“醉美赤水河谷”主题摄影大赛
补充通知
2018“醉美赤水河谷”主题摄影大赛已于2018年5月30日启动征稿,为调动广大摄影爱好者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经活动主办方遵义文旅集团研究决定,2018年6月1日—2018年7月27日开展景区采风活动,采风期间,国内外摄影协会会员凭本人身份证及会员证,可免门票进入景区采风拍摄。
凭证可免景区门票的景区有:
赤水大瀑布景区(AAAA级)
赤水四洞沟景区(AAAA级)
赤水佛光岩景区(AAAA级)
赤水竹海国家森林公园(AAAA级)
赤水燕子岩国家森林公园(AAAA级)
赤水桫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国侏罗纪公园)
习水土城古镇景区(AAAA级)

2018“醉美赤水河谷”主题摄影大赛
组委会
2018年6月1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