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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诗画洞头·海上花园”全省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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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4 07:47: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22-7-30 10:0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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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正文 -
你最爱洞头的什么?
是它的风光迷离,山海兼胜?
还是它的人文荟萃,宜人气候?
吴爱珠 摄
(如果你说爱它的全部,我也欣然接受)
地处浙南沿海的洞头,
全区共302个岛屿,
像一串璀璨的珍珠,
镶嵌在碧波万顷的东海之上。
清朝诗人王步霄曾赞美洞头
“海外桃源别有天,此间小住亦神仙”。
洞头还是全国唯一以县(区)域冠名的
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全国海钓基地、
中国十大摄影发烧风景地、
中国最佳海岸摄影地
......


吴爱珠 摄
  2003年5月8日,时任浙江省提出了“真正把洞头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海上花园”的殷切期望,经过15年的发展实践,如今,海上花园的雏形已经显现。


孙新尖 摄
  为更好地展示海上花园建设成就,展现洞头社会发展及百姓的幸福生活,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特联合举办“诗画洞头·海上花园”全省摄影大赛。
一、活动内容
● 赛事主题
  温州市洞头区“诗画洞头·海上花园”全省摄影大赛

● 比赛时间
  2018年7月1日——10月7日

● 参赛对象
  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各级摄影家协会会员、摄影组织成员均可投稿。

● 征集内容
  全面征集反映洞头当地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和时代发展成就的摄影作品。

● 奖项设置
  1.金奖2名,各奖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证书;
  2.银奖3名,各奖人民币3000元并颁发证书;
  3.铜奖6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证书;
  4.优秀奖89名,各奖人民币300元并颁发证书。

  同一作者获等级奖作品只限1件(组),获优秀奖作品数量不超过5件(组)。评奖结果将同时在浙江省摄影网、温州市摄影网、洞头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公布,本次获奖均可作为加入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孙芬萍 摄
二、征集方式

1
参赛作品以纸质方式投稿,要求规格为10英寸(长边)、方片8×8英寸;异形作品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投稿时请同时附上“诗画洞头·海上花园”的标注及作品标题、拍摄时间与地点、作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资料信息。
2
参赛者在采风创作时应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3
谢绝已在省市级以上摄影大赛中获奖的作品参赛。
4
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纠纷,由作者自负。
5
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凡投稿即视为同意本公告之所有规定。
6
收稿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年10月7日。
7
投稿地址:洞头区摄影家协会。联系人:叶凌志:13867751911。

三、获奖作品要求

1
  由主办方共同邀请国内著名摄影家、专家、学者等组成评委。获奖者应在评奖结果公布后7日内将获奖作品的原始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2325729107@qq.com,邮件统一标注为“诗画洞头·海上花园” +“作品名称”。电子照片要求规格不小于5MB、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逾期不提供即为放弃获奖资格。

2
  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出版、印刷、宣传、展览等与作者使用权共享的权利(非营利性),不再支付稿酬。
3
  获奖作品如有违法违规情况被举报,经核实无误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获奖证书及奖金。

4
  所有获奖作品的作者奖金个人所得税由举办单位代扣代缴。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宣传部、温州市摄影家协会、温州市洞头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温州市洞头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各街道(乡镇)、温州市洞头区摄影家协会
来源:洞头发布(ID:DongTouFaBu)综合洞头区委宣传部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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