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化局、民俗摄影协会: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古老的生命记忆和文化基因,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丰富表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民众,是传承和发展的主体。而摄影作为形象化的记录手段,视觉思维的激情表达形式和快捷直观的传播方式,能够捕捉到民众与非遗互动的精彩瞬间,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和宣传发挥重要作用。 为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培育涵养文化生态,展现我省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让人们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鼓励大家用相机去记录下身边的文化传统,江西省文化厅特主办以“珍惜定格的历史,爱护不朽的文明”为主题的摄影活动。现面向全省征稿。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江西省文化厅 承办单位: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 江西省民俗摄影协会
二、截稿时间:2016年4月30日
三、征稿对象 (一)全省摄影工作者及广大摄影爱好者 (二)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业人员
四、征稿内容 (一)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及其代表性传承人的生存状态、精神风貌和艺术追求,记录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典瞬间。 (二)传统节日、“文化遗产日”等期间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
五、作品要求 (一)作品主题鲜明,画面真实,内容完整,图像清晰,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不得虚构事实,由此产生一切权利纠纷由作者自负。 (二)照片要求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4张。数码照片提供电子版即可,要求采用JPG格式,不小于2M。组照照片每张须注明摄制内容,每组照片要能简要地表现该项目的整个过程。 (三)投稿者必须用真实影像参展,只允许做反差,色彩,锐化,降噪,白平衡,明暗渐变,彩色转黑白,修去少量显箸感光元件灰尘花点方面的调整,不允许做任何改变拍摄主体客观事实的添减。 (四)入围作品由主办方通知作者提供含拍摄信息(EXIF)的原始数据的电子文件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作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向举办单位提供上述电子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五)如实填写《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凡因作者信息,作品文字说明缺失导致的不能入选等问题,由作者负责。 (六)入围和获奖作品将在江西省文化厅官网和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网进行公示和公布。 (七)本次大赛不收参评费,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六、入选作品数量及稿酬 (一)本次活动将征集200幅(组)摄影作品,其中: 非遗组: 金奖收藏作品1幅(组), 稿酬人民币5000元 银奖收藏作品3幅(组), 稿酬各人民币3000元 铜奖收藏作品6幅(组), 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传统村落组: 金奖收藏作品1幅(组), 稿酬人民币5000元 银奖收藏作品3幅(组), 稿酬各人民币3000元 铜奖收藏作品6幅(组), 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同时,非遗组和传统村落组另选优秀作品各40幅(组),稿酬各奖人民币100元;入选作品各50幅(组),发给入选证书、纪念画册。 备注: 1.同一作者获优秀,收录作品不受限制,但获得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 2.所有获奖作品将颁发稿酬、纪念证书和纪念画册,收录作品仅颁发纪念证书和纪念画册 3.特别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全部收录作品将由江西省非遗保护中心录入数据库。 (2)凡投稿入围的作品均视为作者同意授权在本次大展(包括展览、画册及宣传、推广等活动)及今后由举办方或其授权机构的公益性活动和信息网络传播中免费使用,未入围的作品可视情况与作者签约用于网络宣传展示。 (3)投稿参加本次活动视同知晓并同意遵守上述约定。
七、投稿方式 联系人:胡姗 15170056371 詹美群 13155806895 0791-86231235 投稿地址:南昌市站前西路121号南昌古玩城滕王楼3楼 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办公室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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