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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永昌县“关爱湿地·守护家园”摄影作品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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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0 07:28: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提升北海子国家湿地公园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弘扬湿地生态文化,全面展示湿地自然之美,展现湿地保护与修复成果,提高广大群众热爱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意识,永昌北海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所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关爱湿地·守护家园”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举行摄影展并集结成册,现面向摄影爱好者公开征集北海子国家湿地公园摄影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一、摄影展主题
主题为“关爱湿地·守护家园”。要求作品从多角度反映永昌在北海子国家湿地公园发展思路、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科普教育、环境意识、管护方式、湿地风光等方面地深刻变化及所取得的成果。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联、永昌县景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县北海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所)
承办单位:永昌县摄影作家协会
三、作品征集时间
2018年6月15日—7月20日作品征集截止,经专家评选后获奖作品在湿地公园广场进行展出,展出时间待定,同时,拟将入选作品汇编湿地宣传影册。
四、评选人员
  邀请本地有关摄影专家、永昌县林业局及主办单位有关人员对作品开展评选活动。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2幅、每幅500元,二等奖5幅、每幅300元,三等奖8幅、每幅100元,优秀奖20幅,并分别颁发证书,以资鼓励,每人每幅作品获奖不重复。
六、参展要求
(一)作品主题
以“关爱湿地·守护家园”为主题,反映永昌北海子国家级湿地公园的自然风貌、生物多样性、人文风光、文化习俗、主题活动,作品内容可包含湿地自然景观、野生动植物等,以光影记录湿地四季之美,精彩瞬间。也可反映我县在实施北海子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改善湿地环境、创建北海子国家湿地公园工作中呈现出的新举措、新风貌、新气象(如:政府部门着力保护北海子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的重大工程建设及取得的显著成效,广大公众从生活点滴做起、从身边做起、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湿地保护与建设等)。
(二)作品规格
(1)作品使用数码相机、胶卷相机,也可使用手机拍摄。作品统一以电子文件的形式、JPG格式,发送至摄影展专用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联系方式+作品名。
(2)作品风格、彩色、黑白不限,可分为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单幅照片文件大小不低于2MB,不超过8MB,并附上照片简介。
(3)作品拍摄时间为2016年-2018年期间,拍摄于永昌北海子国家湿地公园及周边,该湿地公园西起武当路西侧边缘,东至金川峡水库东侧,北起金川峡水库北侧水库管理站,南抵北海子公园沙枣林南侧边界。内容要围绕主题,积极健康,体现特色,且为原创作品。
(4)每人限投10幅作品,每个题材限投5幅,每季度限投5幅。
(5)作品为记录类摄影作品,要求真实并讲求艺术性,数码作品必须保留拍摄信息(EXIF),照片仅可做适当剪裁和对白平衡、色阶、对比度、色彩饱和度、锐度的适度调整,但不得做任何改变拍摄原貌的合成、添加等特效技术处理等,否则无效。
(6)入选作品由主办单位调底放大展出,不交电子文件或投稿逾期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其他须知
1、投稿作品必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无版权争议。若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版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与主办单位无关,并取消参展资格。
2、投稿者以个人为单位报名,凡与本次摄影展主题不符、思想内容不健康、资料不全等不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不予参加评选。
3、投稿作品如发现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主办方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收回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并会在相关媒体网站上予以通报。
4、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有来稿均不退还,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权使用于北海子国家湿地公园科普宣传,公益展览、网站、书籍、媒体等公益性活动,不付作者稿酬,请作者自留底片。
5、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七、投稿联系
投稿邮箱:846490813@qq.com
联系人:刘红梅     
联系电话:0935-5973556
地址:永昌北海子国家湿地公园宣传教育办公室(永昌县景区办二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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