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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2018“美丽隆回”旅游摄影大赛暨景区景点故事征集活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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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 07:31: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共隆回县委宣传部
2018“美丽隆回”旅游摄影大赛暨景区景点
  故事征集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隆回的城市魅力和影响力,用镜头和故事展现隆回优美自然风光、厚重文化历史、浓郁人文风情,决定举办2018年隆回风情旅游摄影大赛暨景区景点故事征集活动。为确保活动圆满成功,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隆回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隆回县旅游局、隆回县文联、隆回县邮政分公司。
  二、主题及内容要求
  本次摄影大赛暨景区景点故事征集活动以“美丽隆回”为主题,参赛作品需体现隆回地域特征,以自然风光、文化遗产、历史古迹、风景名胜、生态文明、城镇建设、民风民俗、土特产品等为主要内容。
  三、奖项设置
  (一)摄影赛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1500元,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证书;
  优秀奖30名,奖金100元,证书
  入围奖100名,证书。
  (二)故事征集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600元,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400元,证书;
  优秀奖30名,奖金100元,证书。
  注:个人所得税由发放单位从稿酬中代扣代缴。
  四、作品评选
  为保证大赛评选的权威性,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本届大赛将由主办方聘请权威专家组成评委会,严格按照评审准和程序,以专家现场评审的方式进行评选。
  五、时间安排
  启动仪式: 2018年6月1日
  征稿时间: 2018年6月1日一2018年6月30日;评选及公布获奖颁奖仪式: 2018年7月中旬。
  六、参赛要求及说明
  1、征稿对象:社会各界人士。
  2、作品内容积极向上,符合大赛主题和内容要求,视角独特,寓意深刻。拍摄时间必须为2016 年之后作品,景区景点故事作品不限创作时间。
  3、投稿作品单幅、组照均可,彩色。每位作者限投稿单幅不超过20幅,组照不超过6组(组照每组4-8幅)。景区景点故事作品必须为原创,字数在2000 字以内,要充分挖掘隆回本地文化,突出本地特色,情节吸引力强,能对游客形成吸引力。
  4、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参赛作品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作品画面不得留任何文字性标识。
  5、作品格式JPC电子稿,长边不小于1500像素,大小5M以上。图片、故事必须注明:作品名、作品拍摄地点、拍摄时间、
作者、联系方式,图片信息不完善的视为无效作品。
  6、投稿作品发至邮箱418263038@qq. com,邮件请注明“美丽隆回”。
  7、作品评选时,主承办方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源文件。摄影参赛者需要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以备查证。一经入选,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承办单位提供作品原片,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8、主承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宣传方式使用获奖和入围作品,不再另行通知,不再另付稿酬。
  9、投稿者应为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并保证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发生争议或侵权,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
  10、本次活动所有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参赛者注意保留原始作品。
  11、本次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次活动之所有规定。
  七、作品发布
  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隆回县旅游局官方微信平台以及天下隆回等媒体平台及合作媒体、自媒体等将进行宣传报道,展示参赛作品和获奖作品。主办方将选取一定数量的作品制作“美丽隆回”系列邮资封、明信片或画册,并在全国统一发行。为长期开展“把美丽隆回寄出去”的宣传活动,全县各单位要以推介 “美丽隆回”为已任,在公务、政务、办公以及对外交往中,应积极主动使用“美丽隆回”系列邮资封,逐步替代传统的牛皮纸信封; 全县各风景名胜区、宾馆酒店、文体商场、书店要将“美丽隆回”系列文化产品在显著位置进行展出、销售或赠送。
  八、联系方式
  大赛活动办公室:隆回县旅游局
  咨询电话: 0739-8236123
  联系人: 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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