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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高新追梦三十年》摄影大赛 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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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1 07:34: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22-7-30 12:04 编辑

《高新追梦三十年》摄影大赛 征稿启事
为隆重纪念国家改革开放40周年,充分展示内陆改革开放窗口——宜昌高新区建区30年来土地开发、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园区建设等方面成就,激励全区广大干部职工跨进新时代、力争新作为,开启建设全国一流高新区新征程,举办《高新追梦三十年》摄影大赛恰逢其时。
一、活动组织
1、主办单位:宜昌高新区总工会; 宜昌市摄影家协会。
2、协办单位:宜昌高新区摄影协会;宜昌人福药业摄影协会。
二、作品征集范围
国内外、境内外所有自然人反映宜昌高新区建区三十周年来经济社会发展、人文纪实、城市风光等摄影作品均可自主投稿。
三、活动时间
从征稿之日起至2018年8月10日截稿。2018年8月20日前将邀请市内摄影家进行专业评审并公示,适时举行颁奖仪式。
四、作品主题要求
作品应展现宜昌高新区(东山园区、生物产业园区、白洋工业园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区、猇亭深圳工业园区)、经开区、自贸片区开发建设、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新成就;展示辖区内开发建设者风采;充分体现宜昌高新区企业形象、人文情怀。作品要注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史料性相统一。

五、作品征集细则
1、作品形式、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均可,组照原则上不超过8幅。
2、除征集的史料作品外,参赛作品均为电子版JPG格式,投稿图片设置为边长1024像素,单个文件应不大于500K。投稿应以电子文档形式,电子文件名应修改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报送作品同时填报《摄影作品信息表》。
3、作品要求影像真实,PS后期处理不得改变原片基本形态,不得合成,不得添加和大幅度改变色彩等。
4、投稿者应保证对其作品拥有独立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涉及作品的权益纠纷。
5、获奖作品应提交作品大文件,史料作品应尽量提供胶片,参赛作品无论获奖与否不予退还原稿件(胶片除外)。

六、活动奖项设立
本次摄影大赛分发展历程(历史类)、人文纪实(专题)、风光摄影三大类。
1、发展历程:是指宜昌高新区一区多园历史原貌、十年前各建设项目、各重要节点发展阶段的照片,具有一定史料性、艺术性。
2、人文纪实:宜昌高新区范围内开发建设、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件、重点项目、重大活动、重大转折等专题型作品。
3、风光摄影:辖区自然风光、城市风光、建设场景。
本次摄影大赛分三个类别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对获奖者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品拟在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刊物上刊载,并适时编辑印制获奖作品精美画册。
入选作品于2018年9月中旬——2018年12月,分别在市工人文化宫、夷陵广场、运河公园、自贸片区综合服务大厅展出。


七、参赛作品应用
参赛参展作品作为影像史料由高新区档案馆永久保存,主办方有权用于宜昌高新区区域宣传、形象推介,并可标注作者姓名。
参赛、获奖作品可根据需要由主办方统一组织举办公益性摄影作品展览。

《高新追梦三十年》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宜昌高新区总工会。
联系人:
张玉蓉,电话15997657172、邮箱724505160@qq.com
杨    柳,电话13986801255、邮箱519355856@qq.com
张宏业 ,   电话13872597797,邮箱197765691@qq.com

本赛事活动的解释权属于《高新追梦三十年》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高新追梦三十年》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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