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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 第二届“塔河杯”全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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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1 07:07: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22-7-30 12:19 编辑

第二届“塔河杯”全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活动简介

塔里木河是中国最长的内陆河,也是南疆各族人民赖以生存的母亲河。她具有灿烂的历史文化、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美丽的自然风貌。纪录片《塔里木河》这样说,读懂这条河你就读懂了新疆,读懂这条河,你就读懂了中国!

为充分展现塔里木河流域独特的自然风光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积极推进社会各界人士对塔里木河的深入了解,增强全社会“关爱母亲河,保护母亲河”和“保护生态,节约水资源,促进人水和谐”的意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巩固扩大塔里木河生态建设成果,让塔河流域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美、空气更清新,自然更和谐。特举办第二届“塔河杯”全国摄影大赛!热忱地欢迎您举起相机,通过您独特的视角,向世人展现展现多彩瑰丽的塔里木河。

主办单位

主办: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
承办:新疆塔里木河流域干流管理局

征稿主题

征稿主题:新时代、新塔河

具体内容可包括:全方位呈现塔里木河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最新成果;反映塔里木河流域优美的自然风光、独特的文化内涵、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多彩的民族特色;表现塔河治理实施以来在水资源管理、工程建设、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等各方面取得的新成绩、新变化、新气象;展现塔河人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求实创新、刻苦努力、团结拼搏、乐观向上的风貌精神。

征稿时间

1、参赛作品征集阶段(2018年4月25日-2018年8月15日),逾期投稿不得参加评选。
2、参赛作品展示评选阶段(2018年8月15日-2018年9月15日)。
3、获奖及优秀作品展示阶段(2018年10月)。

征稿细则

1、国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投稿作品必须取材于塔里木河流域。参赛的作品体裁不限,鼓励创新、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富有时代感的作品。
3、参赛作品为彩色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4-8幅)。作品可进行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等适当调整,但不接收改变原始场景及进行图像合成(二次曝光)的作品;参赛者所提交的照片不得包含参赛者嵌入的任何标记、边框、文字等。
4、参评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还应保证其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参评者均视为认同本条款内容。凡因上述保证落空而导致的相关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评者本人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5、投稿数量不限。拍摄时间不限。本次大赛只接收电子版数据投稿。参赛者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提交在塔里木河流域内拍摄的作品。截稿时间:以上传日期为准。在线提交的作品为JPG格式,文件不小于3兆,图片最小边长不少于2000像素。野生动物、植物,需标注其标准名称。
6、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将所有入选作品的图片及文字说明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其公益广告、宣传、展览及文化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并不再付酬。
7、入展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保证及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展作品原始图以供鉴定。主办方对不能按要求提供合格原始图的作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8、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五、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聘请摄影界专家组成评委会从参赛稿件中评选出优秀作品,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稿。  

奖项设置

金奖1名(奖金6000元人民币,荣誉证书)
银奖3名(奖金各4000元人民币,荣誉证书)
铜奖6名(奖金各2000元人民币,荣誉证书)
优秀奖60名(奖金各300元人民币,荣誉证书)
上述奖金个人所得税由受益人自理,发放时按国家相关规定代扣代缴。

投稿方式

1、每幅作品请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拍摄地点+电话号码”的形式进行命名
2、所有参赛作品一律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征稿活动信箱(tahesheying@163.com)。

作品展示

摄影获奖作品将集结成册并在塔河网和“干流之声”微信公众平台上刊登展示。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6-2253697  周倩、常涵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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