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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 宝鸡市蜂产业联合会 关于征集“槐花·蜜蜂”摄影、诗词、书画作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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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1 07:24: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宝鸡市蜂产业联合会
关于征集“槐花·蜜蜂”摄影、诗词、书画作品的公告

宝鸡位于关中西部,是华夏始祖炎帝故里、周秦文化的发祥地。养蜂历史悠久,蜜源植物丰富,素有“中华蜜库”之美誉,是全国有名的的优质洋槐蜜生产大区、西北地区最大的蜂产品集散地和全国蜂产品指导价格形成地。为了宣传提升宝鸡蜂业,将于2018年5月7-9日,在宝鸡市扶风县举办第二届中国(陕西·宝鸡)“槐花·蜜蜂”文化旅游节期间,举办“槐花·蜜蜂”摄影、诗词、书画作品展。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槐花·蜜蜂”摄影、诗词、书画作品,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征要求
1.应征作品以“人与蜜蜂和谐相处”为主题,充分展示最美采蜜人、最美蜂产品、最美田园风光、独特蜂文化、蜂产业发展成果等内容。
2. 摄影作品须标注标题、拍摄时间及地点。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4月25日。
三、投稿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兽医局信息科(宝鸡市群众路57号)。邮编:721001,联系人:李苏靖,电话0917-3554242,电子邮件:lisujing0917@126.com。来稿请注明应征者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等。
四、评选办法及奖励标准
初选确定100件入围作品,由宝鸡市农业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摄影、诗词、书画作品各设一等奖2名,奖励300元;各设二等奖3名,奖励200元;各设三等奖5名,各奖励100元。其它未获奖入围作品在第二届中国(陕西·宝鸡)“槐花·蜜蜂”文化旅游节期间予以公开展示。
五、应征须知
1、摄影及诗词作品应为作者原创,涉及著作权、版权等法律责任,均由提供者本人负责。
2.书画作品只接受原件。
3.所有应征作品不退原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4、主办单位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宝鸡市蜂产业联合会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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