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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辉煌三十年·美好新万宁”主题摄影展作品有奖征集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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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0 07:48: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纪念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三十周年,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斗志,全力推进万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建设,通过举办摄影作品展,领略万宁独特美景、建设成就,感受万宁淳朴厚重的人文风情和积淀深厚的文化内涵,展示大美万宁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建设成就。我市将举办纪念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辉煌三十年·美好新万宁”主题摄影展。为做好此次摄影展作品征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中共万宁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中共万宁市委万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承办单位:万宁市摄影家协会  万宁发布厅  万宁在线

二、展出地点

海口、万宁

三、展出时间

2018年4月底

四、展出主题

以“辉煌三十年·美好新万宁”为主题,从摄影艺术的独特视角,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反映海南建设办经济特区30年来,万宁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项领域取得的成就和城乡面貌发生的巨大变化,让社会各界更加直观走进万宁、了解万宁、热爱万宁,营造建设美好新海南“万宁担当”的良好氛围。

五、征集范围和要求

全省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但来稿必须是反映万宁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取得的成就和城乡面貌发生的巨大变化的作品,特别是万宁在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建设、交通建设、生态建设、文化(场馆)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的作品,不按此要求的来稿主办方将不列入评选范围。

六、作品要求

1、提交照片时请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2、参展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如用数码相机拍摄,统一投送作品电子稿,单幅、组照(4-8幅),投稿数量不限,图片格式不限。参加其他影展的作品也可投递。作品不得人为去除EXIF信息,不得添加任何影响摄影作品的内容,包括LOGO、签名、水印及修饰性边框等。

3、接受全景拼接摄影作品,但要求全景拼接仅用于拓展视野,且拼接成全景作品的照片要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使用同一设备一次性完成;谢绝提供电脑合成、电脑创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二次构图、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送展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或独家收藏作品,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作品侵权的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负。

5、本次征集活动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不收费,不退稿。

6、投稿作品要求尺寸1500像素*1000像素,入选后统一调未压缩的原图作品。

七、作品评选和稿酬

为激励广大摄影爱好者踊跃投稿,市摄协将组织对所有符合要求的来稿作品进行评选,计划评选150幅作品,其中2000年前拍摄的相片入选稿酬500元/幅,其它相片入选稿酬300元/幅。

八、作品权属

主办单位有权将评选入选的参展作品用于宣传、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画册、公益广告以及其他方式的非商业宣传、推广,不再另付稿酬。

九、征集时间和邮寄地址

1、征稿时间:从2018年4月8日起至4月18日。

2、联系人:梁崇海;联系电话:13005091569

3、电子邮箱:619306917@qq.com

十、其他事项

本方案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万宁市新闻办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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