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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展示近几年高港旅游业的发展成果,大力推动全域旅游发展,进一步提升高港旅游整体形象,提高高港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特举办2018年“魅力高港”旅游风光摄影大赛。
一大赛主题
本次旅游风光摄影大赛以“魅力高港——发现高港之美”为主题,全方位反映高港迷人的自然风光、浓郁的民俗风情、深厚的历史文化,全视角立体化展现高港旅游资源的独特魅力,让高港的历史文化、自然生态、风土民俗、特色餐饮等元素得到传播、发扬。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高港区委宣传部、高港区文体旅游局
协办单位:高港区摄影家协会
三征集时间
2018年4月1日-5月30日
四征集范围
高港辖区内旅游节庆活动、历史人文、自然风光、特色餐饮、酒店等旅游资源。其中旅游景区风光作品以口岸街道的口岸雕花楼景区、凤栖湖景区,许庄街道的荣聚山庄、蔡庄村,永安洲镇的春江生态公园、天德园生态农庄、御庐园生态果园,白马镇的白马文化旅游区、鑫马生态园、白马庙森林公园、逸夏果园,胡庄镇的上膳源泰州农场、御膳源、杏都葡萄园,大泗镇的江苏中药科技园、西来原生态农业等景区(点)为重点。参赛作品中旅游景区风光作品占70%,其他作品占30%。
五投稿细则
1.投稿作品时间必须是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创作的作品。凡是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摄影大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得再次投稿。
2.投稿作品必须紧扣大赛主题,作品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每人限投5幅作品(组照算一幅,每组4-6张)。
3.作品允许适当后期,但不得对作品原始影像进行加工修改,只可对光、色进行调整。
4.作品规格:为便于评选,原则上不接受纸质稿件。电子作品为JPG格式,像素不低于1200万像素,压缩后不低于5MB。投稿时写明作者的姓名和联络方式,也可附文字介绍(介绍创作时间、地点及作品的详细说明等信息)。
5.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获奖作品给予现金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评选办法
征稿结束后,主办单位将邀请摄影界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获奖作品将对外公布。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20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50名:奖金100元。
同一作者获优秀奖的数量不受限制,一、二、三等奖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得奖。
八法律责任
1.本次大赛的所有参赛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于旅游活动宣传、出版画册、网上展示、媒体播放等,不再支付稿酬,在部分用途中将标注作者姓名。
2.所有参赛的作品应保证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作者应对作品的合法性负责,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3.对于获奖的作品,主办单位在赛后使用中,有对其创作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4.所有参赛作品无论获奖与否,请自留底稿,原则上不退稿。
5.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主办方拥有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
九投稿方式
投稿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文体旅游局旅游管理科107室,联系人:徐欣、李蓉、陶澍,联系电话:0523-86965191,邮箱:4108299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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