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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 “山海之城 幸福城东”全省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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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8 08: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由乐清市时空摄影社牵头沟通与联系的关于举办“山海之城 幸福城东”的全省摄影大赛现开始征稿。

  乐清市城东街道位于是乐清市主城区东部,是乐清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中心,她背山面海,风光秀丽。为充分挖掘城东地域、人文、风俗特色,展示城东“山.海.城”四季风光,凸显城市文化品位,进一步提升城东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幸福城东,特举办全省摄影大赛。

大赛主题
  本次摄影大赛围绕“美丽城东、实力城东、和谐城东”建设,以“山海之城 幸福城东”为主题,通过摄影艺术创作,展示城东经济与文化建设、城市发展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良好风貌。
大赛内容
1、自然风光篇:山水田园,海涂风光,旅游景点。
2、人文风俗篇:民俗风情,人文景观,节庆活动。
3、经济社会篇:创业创新,时代风貌,社会和谐。
4、城市变迁篇:城中村拆迁,街区景观,城市综合环境。
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3月30日(寄送邮戳日期)。
机构设置
主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乐清市委宣传部
                乐清市城东街道办事处
协办单位:温州市摄影家协会
                乐清市摄影家协会
                乐清市时空摄影社
作品要求
1、作品展示的内容必须为乐清市城东街道地域范围内的人、事、景等,内容贴近主题,鼓励创新。
2、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黑白、彩色作品均可,组照最多为6张。
3、作品可以在色彩饱和度、对比度方面做一些调整,但不得进行移花接木式的大幅度PS修改。
4、投稿方式:比赛采用图片投稿形式。作品一律制作成10寸,不加任何边框装饰。组照按照顺序在图片背后用胶带纸连接。照片背面粘贴自制参赛表,表格中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拍摄地点、通讯地址,并在备注栏中标明“山海之城 幸福城东摄影大赛”字样。
5、获奖作品须按通知提供作品电子文档(JPG格式、大小3M以上),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获奖资格,不提供电子文档者视同放弃获奖资格。
6、本次比赛获奖作品将作为作者申请加入浙江省摄影家协会资格之一。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6000元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3000元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6名,奖金1500元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70名,奖金300元及获奖证书;
各奖项视参赛作品情况可空缺。本次比赛稿酬税费由获奖者本人自行申报缴纳。
投稿地址
作品寄送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宁康东路410号(城东街道办事处), 陈力 同志收。
联系电话:0577-57570823,
                18357772677
联系邮箱:30840201@qq.com
活动说明
1、凡获奖作品,主办方有免费使用权,可在展览、画册、报刊、杂志、网络等相关非赢利宣传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2、投稿作品的作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他(她)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给主、承办单位造成损失的,投稿者应予以赔偿。
3、比赛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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