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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关于征集作品参加第二届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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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7 07:5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江西省文化厅《关于举办"客家石城"第二届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赛的通知》精神,为展现我省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大家用相机去记录下身边的文化传统,江西省文化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举办第二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赛。为做好此次参赛工作,力争在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现特面向全县征集摄影作品,欢迎大家踊跃投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见人见物见生活。

  二、征稿对象
  (一)全县摄影工作者及广大摄影爱好者;
  (二)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业人员。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4月9日(星期一)。

  四、征稿内容
  (一)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及其代表性传承人的生存状态、精神风貌、艺术追求和文化空间,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典瞬间。
  (二)传统节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大节庆日期间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

  五、作品要求
  (一)作品主题鲜明,画面真实,内容完整,图像清晰,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不得虚构事实,由此产生的一切权利纠纷由作者自负。     
  (二)照片要求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4-9张。数码照片提供电子版即可,要求采用JPG格式,不小于5M。组照照片每张须注明摄制内容,每组照片要能简要地表现该项目的整个过程。
  (三)投稿者必须用真实影像参展,只允许做反差、色彩、锐化、降噪、白平衡、明暗渐变、彩色转黑白、修去少量显箸感光元件灰尘花点方面的调整,不允许做任何改变拍摄主体客观事实的添减。
  (四)入围作品由主办方通知作者提供含拍摄信息(EXIF)的原始数据的电子文件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作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向举办单位提供上述电子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五)如实填写《2018年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凡因作者信息、作品文字说明缺失导致的不能入选等问题,由作者负责。

  六、评审及奖励
  本次所有征集作品将用于参加第二届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赛,届时大赛主办方将评选出100幅(组)获奖作品,其中:
  金奖收藏作品1幅(组),稿酬人民币5000元;
  银奖收藏作品3幅(组),稿酬各人民币3000元;
  铜奖收藏作品6幅(组),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优秀作品90幅(组),稿酬各人民币100元。
  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数量不受限制,但获得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所有获奖作品将颁发稿酬、证书和画册。

  七、特别说明
  (一)大赛全部收录作品将由江西省非遗研究保护中心和江西省民俗摄影协会录入数据库。
  (二)凡投稿入围的作品均视为作者同意授权在本次大赛(包括展览、画册及宣传、推广等活动)及今后由举办方或其授权的机构的公益性活动和信息网络传播中免费使用。
  (三)投稿参加本次大赛视同知晓并同意遵守上述约定。
  (四)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投稿方式
  联系人:凌老师 黄老师
  联系电话:0797-8541949
  投稿邮箱:syxwhg@163.com
  联系地址:上犹县稍口行政小区文化艺术中心三楼县文化馆
  邮政编码:3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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