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537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00元 我们的节日·元宵节摄影大赛开始征稿啦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9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9213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2-25 15:37: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22-7-31 04:39 编辑

春节一过转眼就到了元宵,
听说,在古代元宵比春节还热闹。
那时候的大家闺秀平日都躲在家中,
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只有元宵节那天才能出来游玩。
到了那天晚上,火树银花,车水马龙,
所以也才有了“月到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句子。
3月2日就是元宵节了,
想必那天一定又有灯会灯谜等活动,
大街上热热闹闹,人人脸上喜气洋洋。
忠实的摄友们
当然不能错过这种欢庆时刻。
SO
“我们的节日·元宵节”摄影作品征集开始啦!
“我们的节日”
摄影大赛
征稿启事
按照中央文明办关于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有关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民族传统节日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为重点,广泛发动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记录新时代人民丰富多彩的节日生活,宣传普及传统节日习俗,引导市民深化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知认同,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汇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现开展2018年“我们的节日”系列摄影大赛。
本次活动由省会文明办、石家庄广播电视台主办,石家庄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承办,河北画报、河北小林数码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航拍学会航拍河北第八大队、石家庄广播电视摄影协会协办。

参赛传统节日及截稿日期

1、我们的节日·春节(农历正月初一)2月16日,截稿日期为:2018年2月26日;
2、我们的节日·元宵节(农历正月十五)3月2日,截稿日期为:2018年3月10日;
3、我们的节日·清明节(4月5日),截稿日期为:2018年4月12日;
4、我们的节日·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6月18日,截稿日期为:2018年6月24日;
5、我们的节日·七夕节(农历七月初七)8月17日,截稿日期为:2018年8月25日;
6、我们的节日·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9月24日,截稿日期为:2018年10月5日;
7、我们的节日·重阳节(农历九月初九)10月17日,截稿日期为:2018年10月21日

拍摄内容和范围
围绕传统节日主题,弘扬正能量,杜绝低级庸俗内容,必须是2018年新创图片,拍摄地域为石家庄市区及石家庄县市区。承办方将实时发布相关活动内容,参赛者可积极参与,也可自行拍摄。

奖项设置
(一)每次传统节日影赛选出50幅入围作品,从中评出等级奖项和优秀奖项。
奖项设置(奖品由小林数码提供):
一等奖1名(价值1000元的奖品);
二等奖3名(价值500元的奖品);
三等奖5名(价值300元的奖品);
优秀奖20名(价值100元的奖品)。
(二)年度获奖作品从7次影赛入围作品中选出。
奖项设置(奖金由省会文明办提供):
一等奖1名 ,奖金2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5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各1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稿酬由承办方向作者给付,并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小林数码在2018年会上也将对年度获奖的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交片说明

1、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6幅,并附文字说明),组照按1件计算。

2、投稿作品应为2018年创作,彩色、黑白作品均可。每名作者投稿须建文件夹,打包发送,作品只写参赛节日、标题和序号,详细内容须建文档写清参赛的节日、作者姓名、作品标题、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地点,也可对图片进行文字说明。

3、图片只可在饱和度、色阶、对比度、明暗等进行调整,谢绝创意、电脑合成及任意添加或删减,不得添加任何文字和水印,需保证图片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参赛图片为JPG格式,像素不小于3M。

4、投稿邮箱:sjzgdsx@163.com

5、联系电话:0311-81586669(生活频道)

6、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或获奖资格。

7、投稿者应保证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8、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原数据文件,在河北画报及广电网等地刊登,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

9、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承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与主办方宣传相关的展示,并不再支付稿酬。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的所有规定。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