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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2017年春节旅游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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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08:51: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鸡年新春将至,越来越多的市民会选择在春节期间旅游度假,为方便市民合理制定有品质保障的出游计划,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文明的春节,福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温馨提示如下:

一是春节期间旅游线路及产品众多,市民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选择。出游前,要综合考虑旅游线路特色及产品的价格,选择最符合自身需求的旅游线路。

二是跟团游要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市民若计划跟团出游,一定要到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并与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旅游景点、游览时间、食宿标准、交通工具、自费项目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赔偿等相关内容。

三是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春节期间,市民一般选择举家出游,应注意安全。第一,春节出游恰逢春运高峰,自驾游市民应提前了解高速公路通行状况、景区客流,设计好出行线路。同时,注意天气变化,出游前对车辆进行检查,保障行车安全。第二,出游期间,应遵守各类安全提醒及提示,看管好个人证件及贵重物品。第三,在庙会、景区等人流集中地区游玩时,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疏散指示,防止踩踏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是自觉做到文明旅游。旅游期间,游客应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

五是理性、依法维权。在旅游行程中发生问题或纠纷时,游客应理性维权,不宜采取过激行为扩大事态或激化矛盾。游客应主动与导游、领队或组团社协调沟通,同时要注意收集保全相关材料或证据。在旅游过程中遇到纠纷可拨打 “12301” 全国旅游服务热线或“12315”全省旅游投诉热线。 (文/颜隽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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