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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聚焦“灵秀尖扎”摄影作品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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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9 13:44: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编者按:为进一步宣传动员广大摄影爱好者关注和参与聚焦“灵秀尖扎"摄影作品征集大赛,拍摄出更多更好地展示尖扎的新人、新事、新精神、新风貌,展现“灵秀尖扎”的文化艺术风采和独特山水美景的图片,现将尖政办【2016】157号文件再次予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省州驻县各单位: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聚焦“灵秀尖扎”摄影作品征集大赛实施方案》(尖文广旅〔2016〕185号)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聚焦“灵秀尖扎”主题摄影作品征集大赛实施方案

                尖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
聚焦“灵秀尖扎”主题摄影作品征集大赛

实施方案
    为充分反映党的领导下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和广大群众的美好愿景,全方位展示尖扎优美的生态环境、悠久的历史文化和丰富多样的自然人文资源,拓展对外宣传途径,让更多的人了解尖扎、感受尖扎美景,提升“灵秀尖扎”品牌,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组织开展聚焦“灵秀尖扎”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尖扎县委   

尖扎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尖扎县委宣传部

尖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尖扎县书画摄影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成立聚焦“灵秀尖扎”摄影作品征集大赛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和筹划活动各项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朱宇莹    县委常委 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李军山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何文波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向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马爱青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河清    李家峡国税局局长  

        马忠仓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桑杰东主  县旅游资源开发办主任

        扎西才旦    县文化馆馆长

        尼 玛 太    县文化馆副馆长

        张 吉 祥     县文化馆干部、县书画摄影家协会副会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杨向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征稿时间

2016年12月1日—2017年3月30日

四、活动主题

以“灵秀尖扎”为主题,展示尖扎的新人、新事、新精神、新风貌,展现“灵秀尖扎”的文化艺术风采和独特的山水美景。

五、征集作品内容

征集作品以反映我县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社会文明、生态环境、民俗风情、历史遗迹、自然人文景观等题材为主,充分体现“灵秀尖扎”的壮美图画。

六、征集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求表现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艺术生动活泼、有时代感和独创精神。

(二)征集作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参赛,单幅、组照皆可。每名参赛者最多可以投稿10幅(组)作品,组照作品不超过6张。

(三)参赛作品须为本人原创作品,作品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电子版统一为JPG格式上传至主办方指定邮箱。纸质版由参赛者根据作品尺寸大小自行制作成相框送交承办方作为参赛展览作品。同时,需提供12寸纸质版作品一幅,作为评委评奖的依据。所有作品不低于1500万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四)参赛者应保证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凡引起著作权纠纷的,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七、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以“灵秀尖扎+作品标题”的格式命名,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包括:作者姓名、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及每幅(组)作品的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等,发邮件到JZXLYJ@163.com投稿。

八、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作品评选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专家评审、现场展览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邀请省、州、县摄影家协会专家和群众代表组成评委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所有参赛作品在尖扎县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发布,并设置网络投票环节,最终根据专家点评和网络投票确定获奖作品和名次。

(二)本次活动设一等奖3名,奖金各2万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1万元,三等奖4名,奖金各6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九、活动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2016年11月25日—11月30日)。确定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下发通知等各项前期工作。

(二)征集作品(2016年12月1日—2017年3月30日)。开展参赛作品的收集、登记和筛选工作。

(三)作品展览(2017年4月1日—4月15日)。将所有征集到的参赛作品,在县群众文化活动中心进行展览。

(四)组织评选(2017年4月11日—4月20日)。活动评审组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并根据专家点评和网络投票确定获奖作品和名次。

(五)颁奖仪式(2017年4月25日)。在群众县文化活动中心举行聚焦“灵秀尖扎”摄影作品征集大赛颁奖仪式。

十、相关要求

(一)参赛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在后期制作处理上仅可对色彩、亮度、反差等做适当调整。数码合成及其他刻意制作的照片,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及获奖作品,著作权和署名权归作者有,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宣传、出版等用途,凡征集作品原则上一律不予退稿。活动结束后,承办单位将征集到的优秀作品制作聚焦“灵秀尖扎”摄影作品大赛优秀作品宣传画册。

(三)参赛者须按要求和时限及时提供,逾期不予受理。

(四)凡投稿参与者视同承认并遵守本大赛中的规定。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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