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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我和金塔”留影照片有奖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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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5 14:32: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坐落于金塔县境内的塔院寺“金塔”,因其“金”字号名称且塔名与县名相同而独放异彩、闻名遐迩。“金塔”,不仅仅是一座佛塔,还是金塔县的地标和象征,是金塔人的情感徽标和精神家园。数百年来,它那俊美的身影,牵动着无数人的思绪和情怀,为之祈祷,为之徘徊,为之吟咏,为之挥毫 ……

      为充分展示“金塔”这一具有观赏性和标志性建筑的雄姿魅力,扩大金塔的影响力,同时也为金塔县博物馆新馆拟举办的《金声塔韵——金塔塔文化专题展》提供辅助展品资料,兹决定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我和金塔”的留影照片。让您的身影与宝塔永存,让更多的人分享您和宝塔在一起的精彩瞬间。热忱欢迎县内外摄影爱好者以及所有热爱金塔、关心金塔的人士踊跃参与。

1征集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金塔县博物馆

协办单位:酒泉市摄影协会  金塔县文联

2作品征集范围
凡是以塔院寺“金塔”为背景拍摄的具有一定纪念意义和艺术水平的个人和集体留影照片(包括夫妻照、情侣照、同学照、战友照、同事照、全家照、结婚照等),均在征集范围之内。

3作品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

4作品报送要求
1、报送照片要求主题鲜明,图像清晰,构图合理,富有情趣。后期制作只限对比度、饱和度、裁剪、亮度的调整,不允许任何涉及内容的更改或合成创作。


2、报送的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可以是专业相机拍摄的照片,也可以是手机拍摄的照片;可以是老照片,也可以是新近拍摄的照片。

3、报送作品只提供电子文件(JPG格式,长边为1000像素左右,文件不小于5兆)。

4、邮件标题为“我和金塔”留影照片征集,并在邮件中注明您的联系电话及详细通信地址。

5、所有报送的作品不得发生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否则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6、我们承诺,所有照片仅用于金塔县博物馆专题展览活动,不作他用。

7、本次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设立评定小组,对每幅照片进行鉴定和评选;设定若干奖项,对获奖者给予物质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8、凡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作者视为承认并遵守上述之规定。本此活动方案由金塔县博物馆负责解释。

5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各500元

三等奖20名,奖金各300元

优秀将50名,奖金各100元

上述获奖作品将在金塔县博物馆新馆相关展览中展出,届时欢迎广大参与者前来参观。

6作品寄送
寄送单位:甘肃省金塔县博物馆


业务咨询联系人: 闫 昕

联系电话:0937—4428972

投稿联系人: 李建华

联系电话:0937—5904150

投稿QQ邮箱:jintaxianbowuguan@qq.com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84461853&ver=1&signature=tsbwrzUuKMMAwq67lvher48Pfc2Ie9dPVm7JEGDUn1VPVBTjcOgvNtL8KyG9cA-RD7LDlgHLnh3noZdlXB8fbkBJ0tpt4hFylzyEO-WtT1oaeQCmlHkhu0qsxJAc9qe2FCF4Wi45i1GtebdHpflGuuTTDpxHVhfRjXuksU9Xv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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