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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清镇市“长津农业”杯“年味·乡愁”手机摄影大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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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9 17:50: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提升“高原明珠·湖城清镇”生态旅游品牌形象, 让干部职工和市民群众通过手机记录春节期间的所见所闻,让大家感受浓浓的乡愁和浓浓的年味,提升清镇文化软实力,决定举办“长津农业”杯“年味·乡愁” 手机摄影大赛,特发此公告。


一、活动主题

年味·乡愁

二、主办单位

中共清镇市委宣传部

三、承办单位

清镇市网信办

清镇市新闻中心

四、协办单位

贵州长津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捷事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五、活动时间

2017年1月15日—2017年2月15 日

六、活动内容

(一)参赛要求

1.参赛者须通过微信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今日湖城(jrqzxw)”,点击【摄影大赛】—进入报名。

2.参选作品需符合主题,拍摄作品需体现当地人文景观、民风民俗、文明家风、特色饮食等内容;

3.本次活动仅限于手机原创作品,严禁网上下载,非手机拍摄或经辅助手段加工制作的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4.投稿作品可为单幅、组图,组图作品须为同一主题,上传不超过3幅;

5.参赛者可实名参与,也可用网名,但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并对所上传作品负责,杜绝恶作剧作品和不健康作品,一旦发现,将视情节轻重对作者进行追责。

6.参赛者若通过购买网络刷票软件进行非法刷票的将取消参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投票须知

1、投票者需通过微信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jrqzxw(今日湖城,点击【摄影大赛】栏目,进入在线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每天每人对每幅作品限投1票,取消关注所得票数无效;

2、所有参赛作品,将同时在清镇市官方微博“清镇发布”平台进行发布,各选手可关注“清镇发布”平台参与留言互动。

3、投票要实事求是,一经发现刷票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

六、奖项设置及评选办法

奖项设置共两项,一项为“人气奖”,由微友通过网络投票评选;一项为综合奖项,由专家评选。

(一)人气奖(共计40名)。该项按照网络投票数由高到低,得票靠前的40名参赛作品入围奖项,得票相同者按报名顺序以此类推,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0名(1-10位),奖金各500元;

二等奖10名(11-20位),奖金各300元;

三等奖20名(21-40位),奖金各200元;

(二)专家推荐奖(共计10名)。由专家根据参赛作品的得票数、艺术性、摄影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而出,奖金各500元。





                       中共清镇市委宣传部

                        清镇市网信办

                        2017年1月5日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83955385&ver=1&signature=avzCEMWaPYgdna5tSQ11EUQK-T1GMMO0JR8xFcQoo1RpXQ6PYzJb4ndMo3fPWwGPsK1YoB777f6-7AKvdBCnK2sPLyELpQUXANSaWD5HUfMZ7uR2yJny4raauUcj-kSgPQ1rVNIEUSnQ4QDPsJNZhQ54b-uthYSgWqxE32qTev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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