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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22-7-31 09:50 编辑
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国梦”的目标要求,充分展现兴隆台区丰富多姿的人文风采,用镜头记录兴隆台蓬勃发展的美丽瞬间;充分调动广大摄影爱好者的积极性,用好作品讲故事、说道理,用“小行动”传播“大价值”,展现城市之美,反映民生福祉,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区委宣传部拟于近期举办“美丽兴隆我的家”主题摄影大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反映生活中幸福、互助、奉献、真诚、友善及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令人感动、催人向上的场景;定格身边的感动,体现人民生活幸福,传递积极向上的社会正能量。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兴隆台区委宣传部 兴隆台区文学艺术界联和会
承办单位:
盘锦辽河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盘锦市联通公司
三、征稿日期
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10月20日。
四、征稿内容
(一)艺术类作品
1、兴隆台区域内地标建筑(如油田的第一口井、世纪之星等);
2、兴隆台区域内一年四季的景观;
3、兴隆台区域内住宅小区美图;
4、兴隆台区域内特色街区;
5、兴隆台区域内主街、主路街景;
6、兴隆台区域内城市景观或乡村风光(如六零河、螃蟹沟、辽河堤防等);
7、兴隆台区域内有代表性的景观、景点。
(二)纪实类作品
从街道、社区、部门或从单独个体着手,用不同视角,通过讲有温度的故事、讲互帮互助、爱岗敬业或暖心的故事,图文并茂地反映兴隆台人的良好精神风貌。
五、评选办法
参赛作品投稿后,主办方成立评选委员会,根据微信平台“福尚兴隆”投票情况和评委打分评选优秀作品,季度初评、年终总评,产生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作品。
六、入选作品奖项设置
一等奖4名,奖励价值4000元手机一台(每季度一名);
二等奖8名,奖励价值3000元手机一台(每季度两名);
三等奖12名,奖励价值2000元手机一台(每季度三名);
优秀奖40名,奖励500元联通充值卡(每季度10名)。
所有入围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优秀作品集结成册并在辽河美术馆展出。
七、投稿方式
1、线上投稿
请将作品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449147820@QQ.COM,投稿者须注明“美丽兴隆我的家”主题摄影大赛征稿作品字样并提供相关文字简介。
2、线下投稿
兴隆台区新闻宣传中心、盘锦辽河摄影家协会。
八、作品要求
1、投稿时填写好作者姓名、标题,每件作品要有立意说明、有效联系方式(本人手机号码、联系地址);作品要图文并茂,艺术类作品要配文字说明,构图精美、构思精巧、富有创意,纪实类作品要采写故事,要选题精准、立意深远,有思想、有内涵、有温度,打动人心。
2、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对色阶、锐度、色彩饱和度做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单幅、组照不限,黑白、彩色不限,投稿数量不限。
3、所有投稿作品内容须紧扣大赛主题。
4、作品的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应不低于5MB。
5、作品的标题、作者、电话、图片说明等要素需填写齐全。
6、组照要求4—12幅成稿。组照作品一定要标明统一标题和完整序号,有立意说明和内容解析。
7、本届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8、参展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有权将参展作品用于大赛宣传、展览、出版作品集、画册、公益广告相关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9、本活动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九、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方闻、赵振民
2、联系电话:0427—2832191 13998749199
十、大赛组委会
组 长: 宋伟峰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田 俊 区新闻宣传中心主任
尹荣卿 中国联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 副总经理
丁学丽 区文联主席
赵振民 盘锦辽河摄影家协会主席
孙 江 盘锦辽河摄影家协会秘书长
联通公司领导
成 员: 吕红丽 区新闻宣传中心副主任
吴兴军 盘锦辽河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李方闻 区新闻宣传中心科员
孙 鹏 区新闻宣传中心科员
于 淼 区新闻宣传中心科员
景 阳 区新闻宣传中心科员
王鹏宇 区网络宣传管理办公室科员
王姿颖 区网络宣传管理办公室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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