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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淳安县首届文化礼堂和文艺角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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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6 13:52: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淳安文艺,一朵撩人的窗花


淳安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版权所有 | 转载需授权
淳安县首届文化礼堂和文艺角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发布 | 淳安县文联
为全面展示我县文化礼堂和文艺角建设风貌,记录文化礼堂和文艺角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反映文化礼堂和文艺角建设的特色亮点,引导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文化礼堂和文艺角建设,特举办淳安县首届文化礼堂和文艺角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

淳安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

淳安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淳安县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千岛湖传媒中心

淳安县广播电视台

二、征集主题

以文化礼堂和文艺角为题材,重点反映我县文化礼堂和文艺角建设、活动成效,展示文化礼堂建设风貌、公共礼仪活动、文化娱乐活动和各文艺角文艺活动的特色亮点,推动文化礼堂和文艺角建设深入开展。
三、投稿方式

要求纸质作品投稿。作品规格(适用于单幅、组照):作品放至10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以胶带按顺序相连)。

寄送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南路48号1幢201室

收件人:程海波(信封外请注明:文化礼堂和文艺角摄影大赛)

邮编:311700

联系电话:0571-24817070。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作品1幅,奖金5000元

二等奖作品3幅,奖金3000元

三等奖作品10幅,奖金1000元

优秀作品50幅,奖金300元

(如征集作品达不到评审要求,视情减少或取消相关奖项设置)

五、截稿日期

2017年3月20日(截稿日期以寄出方邮戳为准)

六、作品评选

组委会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平、公正评选。

七、征稿说明

1.国内外专业摄影人士、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摄影作品必须是在淳安县域内摄制的,作品拍摄时间不限,单照、组照不限,投稿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均可;

2.本次大赛鼓励纪录类作品,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增减、移动、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参赛作品填写参赛表,并按表格要求注明作者、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说明、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

4.所有入围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与文化礼堂、文艺角相关的活动宣传、大赛主题画册、展览,并不再另付稿酬;

5.本次征集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所有参赛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6.如作品入围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展览或画册制作。作者需提供不得低于5M数码原始文件(JPG格式),图片展开后总像素不低于1000万(允许用格式中等品质以上压缩保存),像素达不到或者用插值手段达到、不提供数字文件者,视作放弃参赛。
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附件:

1.淳安县首届文化礼堂和文艺角摄影大赛参赛表

2.淳安县群众文艺角基本情况一览表

3.2013年-2016年文化礼堂建设村一览表

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

淳安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淳安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12月29日

附件:
责任编辑 | 佘坡

投稿邮箱 | 475025836@qq.com

CHUN   AN   WEN   YI


展示淳安文艺创作,引领淳安文化潮流

弘扬淳安文明理念,彰显淳安人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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