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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 2016龙溪集团“龙溪杯”摄影大赛 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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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5 14:07: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由龙溪集团主办, 广丰区摄影家协会协办的《我的城市·我的家》全民摄影大赛开始征稿了。本次大赛以宣传广丰城市风光、建设美好家园为主旨,跟随人民群众和摄影人的脚步,用镜头记录广丰区经济发展历程,用影像反映龙溪集团推动广丰经济发展、改善人民居住生活水平、提升城市品质。                                    

一、活动主题

印象广丰—“我的城市·我的家”

将以印象为主线,勾勒出每个人心灵中的温暖港湾,以展现广丰区城市建设,人民安居乐业景象,环境风光秀美,生活幸福指数提高等。

二、征稿内容

1.    城市风光类:广丰城区、乡镇风貌;

2.    自然风光类:广丰区境内自然景观;

3.    建筑环境类:房地产开发的住宅区、商业地产、旅游地产、城市景观、地标建筑、基础设施、校园风光、医院、新城镇与新农村等等;

4.    人居文化类:居民生活、建设管理者风采、社区新气象,以及与城市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息息相关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和典型人物等;

5.    家乡印象类:老城区、棚户区改造、老建筑、老村落。特别是广丰城区的老照片;
三、征稿对象及作品要求

1.征稿对象和作品:参赛作者年龄、地域、专业不限。专业相机和手机作品均可投稿,手机请确保照片清晰度。

2.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所拍摄,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还应保证参赛作品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发现冒用他人作品或请人代拍参赛,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3.本次参赛作品的体裁、风格、不限制,要求作品拍摄的地点、内容仅限于广丰区境内。

4.来稿作品分单幅类和组照类两种,黑白彩色不限、组照类作品每件限送4~6幅。为方便大家投稿,请一律投送作品的电子版(jpg文件格式),单个文件电子数据的不小于3M(包含手机照片),像素不低于800万。每个参赛作者作品不超过10幅,组照作品计1幅。

5.来稿须标明投稿人真实姓名、单位、作品名称、投稿日期和联系电话等必要信息。电子档作品命名统一为:作者名+作品名+拍摄点+电话。

6.本次大赛不收费、不退稿。对于所有获奖摄影作品,承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和相关联的宣传活动中使用,不再支付稿费。

7.参赛照片不得含有庸俗、暴力、宗教禁忌和法律禁止的题材内容。

8.凡参加本次活动的摄影作品即视为同意遵守本次摄影大赛活动的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摄影作品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9.本次大赛规则的解释权归主办方单位所有。

四、评奖规则及奖项设置

由主办方组织邀请专家,公平、公正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工作人员、赛事评委(及其直系亲属)不可参加比赛,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获奖资格。

(1)  收藏奖:  1幅,奖金6000元;

(2)  一等奖:1幅,奖金5000元;

(3)  二等奖:2幅,稿酬各3000元;

(4)  三等奖:3幅,稿酬各1000元;

(5)  优秀奖:20幅,稿酬各500元;

(6)  入选作品:173幅,精美礼品一份;

注:奖金均为税后金额。获奖情况将在主流媒体公示。获奖作品共计27幅,入选展览作品(含获奖作品)共计200幅。获奖作品以及入选展览作品均会颁发由主办方提供的获奖证书一份。同一作者获三等奖以上作品不得重复获奖。入选展览作者每人均获赠送精美礼品一份,同一作者不重复领取。

五、大赛流程及时间(拟定,以最终官方通知为准)

1.   投稿时间:2016年12月16日-2017年1月15日;

2.   评比初评时间:2017年1月18日;

3.   评比复评时间:2017年1月18日-2017年1月22日;

4.   大赛结果公布:2017年1月25日;

5.   展览时间:2017年2月4日(正月初八)-2017年2月11日(元宵节)。

拟定展览地点:龙溪集团龙华世纪广场、广丰区月兔广场

注:如有时间地点变动,组委会将及时发布通告。

六、展览方案以及宣传画册

本次展览由上饶市六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办,展览作品统一制作成36寸精美摄影作品(含框),展览完成后统一制作摄影大赛宣传画册,具体详细事宜参见2016年“龙溪杯”摄影大赛策划方案。


七、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龙溪集团

(2) 协办单位:

      广丰区摄影家协会

(3) 承办单位:

     上饶市六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八、注意事项

大赛公示结束后组委会将与作品入选者联系,届时作品入围者须在指定日期内提供与参赛信息一致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领奖证明。因获奖者身份信息不全、有误造成不能通知获奖者领取奖品,责任由其本人负责。获奖名单公布30天内为获奖人领奖期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投稿地址及联系方式

         (1)方式1:电子邮件投稿,请发送至邮箱3330675273@qq.com

         (2)方式2:微信投稿,添加微信18279316866六石影像,发送原图及作品名称;

         (3)方式3:现场投稿,请携带电子照片到鸟林街86号六石影像工作室;

                请勿重复投稿,谢谢!




龙溪集团“龙溪杯”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7年1月4日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83596358&ver=1&signature=eCC8gy63vtfE0y7EvB6ibkWQqWLZiZCP4JTao4X1hzROxsAbasmCtBT6u3uqRaTj3oSVZHCmdhGOpw2YA5cS5eAj-WZmVgrvAskx7zM2NM-Zgd6UIXbop-4UGCZ1fBve0fUtu5TO490oZk3LJPqtlGTPRaGFoQE3xkHD54TApg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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