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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 ”巴拉格宗“首届全国摄影大赛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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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7 12:34: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寻梦香格里拉原乡地

聚焦神奇的巴拉格宗

(时间: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

这是一个神奇的地方,被称为藏地的人间天堂,是中国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红山片区核心景区之一。一个英雄传奇的康巴汉子耗尽了全部的积蓄,修筑了一条天路,让这个宛如仙境的世外桃园重回人间,成为无数人梦中的伊甸园。他的名字叫斯那定珠。  

这里有万壑绝壁,绿草葱葱,繁花如织的格宗雪山;有千仞壁立,万壑峥嵘,阳刚秀美的香格里拉大峡谷;有千年历史的巴拉古村,是香格里拉的原乡地,古朴祥和,一派田园风光,让喧闹的心在这里得到无比的安静。

这里还有古老而神秘,沧桑而静谧的香巴拉佛塔,有一幅幅由奇形怪状的岩层和地质褶皱在绝壁上构成的各种巨形山水岩画…..

这里数不尽,道不完的美景是摄影者的天堂,旅行者的理想家园!

来吧,拿起你的相机,来参加“巴拉格宗”首届全国摄影大赛吧!来听一听康巴汉子讲讲他的传奇故事,爬一爬最靠近天堂的神山,走一走鬼斧神工的峡谷,看一看宁静美丽的村庄,用你的相机把最美的瞬间定格,让世人一起分享人间天堂的绝美,去勾起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果拍的足够好,你还将有机会参与组织委会提供的30万元大奖的奖励。
来吧,这次中国企业家摄影学会与荟聚网将共同发起,以团体组织的形式参与这次大赛,各分会可以将参赛照片统一发至学会再申报,我们将有机会获得团体组织奖,一起分享创造集体获奖荣誉的喜悦吧。               

2016首届“巴拉格宗”全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

赏香格里拉画廊,探香巴拉王国之谜

探索香格里拉秘境——巴拉格宗
为充分吸纳有关香格里拉巴拉格宗景区的自然风光、人文民俗、宗教文化、动植物等主题摄影作品、发现最美巴拉格宗,通过此次活动,构建地域文化,让巴拉格宗的美景与摄影大师产生共鸣,特举办“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为主题的首届“巴拉格宗”摄影大赛。

首届“巴拉格宗”全国摄影大赛

“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
一、活动

◆活动名称:“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首届“巴拉格宗”全国摄影大赛

◆活动主题: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

◆主办单位:云南文产香格里拉市巴拉格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云南省摄影家协会、迪庆州摄影家协会、香格里拉市摄影家协会、昆明优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迪庆州委宣传部

◆支持单位:中国企业家摄影学会、摄库网

二、参赛要求与活动细则:

◆征稿时间: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

◆地点限定:作品摄影地仅限香格里拉巴拉格宗景区,若照片不能反映巴拉格宗景区摄影地(如动植物),请在景区景点/海拔或其他方面予以文字说明

◆参赛对象:所有摄影师与摄影爱好者

◆活动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作品类型:①风光类、②人与自然(含民俗、客照等)、③动植物类,每类型(三大类)投稿作品不得多于10幅,投稿文件2MB以内(不需要源文件),所有作品必须是首次参赛作品(在任何其他渠道已参赛均无效)。

◆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数码均可,涉及真人真事的,请配详细图片说明(200字以内)。

◆参赛规则:评选入围作品,凡没有提供底片的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所有参赛获奖作品,云南文产香格里拉市巴拉格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拥有使用权(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所有参赛者均视为已同意此协议约定。

◆网上展览:上传作品展,入选作品展,获奖作品展,不同阶段对参赛作品在各大平台进行展示报道。

◆专业评委: 评委组由中国摄影专家、云南省摄影协会、迪庆州摄影协会、香格里拉市摄影协会资深专业摄影师组成,为保证大赛公平性,评委本人不得参赛入选。
三、奖项奖品设置:

特等奖:奖励现金60000元+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1名)

一等奖: 奖励现金20000元+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3名)

二等奖: 奖励现金8000元+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 (6名)

三等奖: 奖励现金3000元+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9名)

优胜奖:奖励现金300元 (180名)

大赛组织奖:组委会评委成员5人:6000元/人
四、参与方式:

◆作品投稿:参赛选手通过邮箱(balagezong2016@163.com)发布参赛作品。所有作品需填写标题、作者真实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作品景点地、海拔(可选)等详细资料。
◆活动联系方式: 0887-8227718 /8286616

五、特别声明:

1、请勿投送共同创作的作品。投稿者应保证本人为所投送作品的唯一作者,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2、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对于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作品,不予评选;已经评选的,将予取消。
3、主办单位有权在与大展相关的事项中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出版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仅使用权),并可不支付稿酬。
4、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将入选作品制作成摄影展作品集,用于发放给所有入选作者、展览报道媒体记者,并作为宣传使用等。未经入选作者同意,不会将作品用于商业用途。
5、主办单位对本活动及征稿启事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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