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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光影乡愁 印象栖霞”——栖霞人拍栖霞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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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8 13:51: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主办:
中共南京市栖霞区委宣传部
中共南京市栖霞区委区级机关工委
政协南京市栖霞区委员会办公室
栖霞区文化旅游局
共青团南京市栖霞区委员会
协办:
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南京市栖霞区同舟书画摄影协会
南京市栖霞区摄影家协会

截稿时间:2017年4月30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着力宣传和展示栖霞优美的自然风光、和谐的社会环境、锐意改革的发展进程,鼓励更多的栖霞人用镜头“看得见历史,记得住乡愁”,激发人民群众热爱家乡、建设家园的热情,中共栖霞区委宣传部、区级机关工委、区政协办公室、区文化旅游局、团区委联合举办“光影乡愁 印象栖霞”——栖霞人拍栖霞摄影大展活动。

稿酬设置

一等奖作品10幅,各 1000 元
二等奖作品20幅,各  800 元
三等奖作品30幅,各  500 元
入展作品30幅,各  300 元
以上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作品获选一、二、三等奖的,可累积江苏省摄影家协会入会申请相应积分。
稿酬中的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征稿细则

(一)征集内容   

以“光影乡愁 印象栖霞”——栖霞人拍栖霞为主题,全面征集反映南京市栖霞区区域内的自然风貌、人文景观、城市建设、生态宜居、民俗民风等内容。(征稿主题推荐:幕燕大江风貌、八卦洲江中鹂岛、栖霞山古刹禅韵、南朝石刻遗存、栖霞民国建筑、桦墅美丽乡村、龙潭江海枢纽、仙林科学城建设、保障房幸福家园等)

(二)征稿要求   

本次摄影大展征稿从2016年11月15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结束,凡在南京市栖霞区工作、学习、生活过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生活经历满足其中一项即可)均欢迎投稿。
作品类型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按1幅计算,每组照片不超过8张。投稿作品须为JPG格式,每幅作品文件长边1024像素。
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公示、展览制作(JPG文件建议不低于7M),逾期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三)投稿方式   

本次大展仅接受电子文件网络投稿,不接受纸质照片和光盘投稿。
投稿地址:电子邮箱 tzsytg@163.com
投稿者投稿时均需填写作者真实姓名、通迅地址、邮箱、电话,身份证号、作品标题,以及自己曾在栖霞工作、学习、生活过的相关经历。
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本活动的主办方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将所有入选作品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其公益广告、宣传、展览及文化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并不再付酬。

(四)征稿声明   

1、大展拒绝合作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2、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3、本次摄影大展只负责作品征集活动,拍摄参与者的交通、食宿等其他一切活动属个人行为,请自理。
4、主办单位拥有大展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5、主办单位将聘请省市摄影专家进行评选。入选作品名单将在栖霞视点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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