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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市“和美乡村•清新眉山”主题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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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8 17:03: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持续打响“清新眉山”全域旅游品牌,推动眉山“三茶”产业发展,全方位展示眉山乡和美乡村创建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南安市眉山乡人民政府、南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将举办“和美乡村·清新眉山”主题有奖摄影征稿活动,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
  一、组织结构
  主办单位:
  南安市眉山乡人民政府
  南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南安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主题
  围绕“和美乡村·清新眉山”主题,向社会各界征集反映眉山乡境内的自然风光、红色资源、民俗文化、非遗文化、特色美食、农耕生产、人文风情和经济发展等内容的摄影作品,用镜头生动展示眉山在三茶产业发展、全域旅游创建、和美乡村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三、活动细则
  1.作品限在南安市眉山乡行政区划内拍摄,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使用设备不限。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文件大小在5MB以上,组照需拼接成一幅作品。组照4~8张(组照请拼接成一幅作品投稿,每组算一幅)。
  3.投稿邮箱:nasxmsc@163.com
  4.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5.作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大赛主办方提供含拍摄信息的原始数码照片,以便鉴定和制作展览作品之用。
  6.参赛作品必须是2022年1月1日以来拍摄。
  7.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查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主办单位对所有入展作品拥有使用权,根据需要有权进行复制、展览、出版画册、网络宣传等非商业性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11.主办方对本次征稿启事拥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同意本方案之所有规定。
  四、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大赛总奖金壹万伍仟元(15000元)。主办方将邀请具有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资格的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公正评选,拟评出入展作品50幅,每幅奖金人民币300元(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并颁发入展证书。
  五、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时间自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07日,2024年5月10日左右组织进行评选。
  六、其他
  联系人:
  陈容春(摄影家协会)
  刘起潮(眉山乡干部)
https://mp.weixin.qq.com/s/ou2_QsdHQrRUdQMjzWBRF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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