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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荣昌·我爱家乡”2024年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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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2 05:46: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反映全区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就,营造“热爱家乡、建设家乡,我为家乡代言”的浓厚氛围,区委宣传部组织开展“千年荣昌·我爱家乡”2024年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详情往下看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
  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征集内容
  反映荣昌经济社会、城市建设、自然风光、历史人文、文明风尚、节庆活动等情况的摄影作品。
  奖项设置
  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照片进行评审并在媒体公布。本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
  征集须知
  (一)所有作品反映主体必须为荣昌地域内,且未在各类媒体刊登过的原创作品。提供的作品须为高清格式,需采用jpg、jpeg或png格式,每张照片大小不低于5MB。每位应征者投稿作品不超过30张。
  (二)投稿作品须撰写简要文字说明,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时间、地点、内容、事件等基础信息。
  示例
  图片名称:2021首届“巴山蜀水运动川渝”体育旅游休闲消费季重庆·荣昌站;
  拍摄时间:2021年5月22日;
  拍摄地点:昌元街道迎宾大道人民广场;
  简要文字说明:2021年5月22日上午,2021首届“巴山蜀水运动川渝”体育旅游休闲消费季重庆·荣昌站暨荣昌第二届体育消费节在人民广场开幕;
  作者:张三;
  供图单位:区文化旅游委。
  (三)作品内容必须真实,可进行图片尺寸、对比度和色彩的调整,严禁使用电脑、手机等工具合成造假,后期处理不得增减照片中的已有元素。
  版权使用规定
  (一)应征者必须保证享有应征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且使用图片参加本次征集未侵犯他人合法权利,若因作品与第三人产生纠纷,由应征者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给第三人和主办方造成的损失及实现权利的费用(含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等)。若主办方因上述原因须对第三人进行赔偿,具有向应征者追偿的权利。
  (二)对入选作品,主办方、承办方享有在著作权法定保护期限内对该图片进行宣传、展示、报道的免费使用权,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电视、报纸、新媒体、抖音等全媒体平台以及展厅、广场、宣传栏、画册、户外大屏等场所进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宣传、展示、报道。
  (三)凡参与本次活动的应征者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关于版权使用规定。
  投稿方式
  (一)纸质作品提交地址:
  荣昌区融媒体中心一楼广告部办公室
  (二)投稿电子邮箱:
  18083917 qq.com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陆国翔023-85264115
  本次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未明确或未尽事宜,以主办方解释为准。
  来源:荣昌微发布
  https://mp.weixin.qq.com/s/VXvk34w8Dmhw2bgXrwwl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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